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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激励法又称逆向激励法,顾名思义就是指领导者通过向下属的心理施加反向的负刺激,来激发他们的自尊心和荣誉感的方法。
其通常做法是,领导者针对下属争强好胜的心理状态,有意识地直接或间接地向下属表达诸如怀疑、否定之类的信息,来适度地刺激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从内心产生一种保持自尊的强烈意念,驱动他们用自己的富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行动来否定外来的负面信息。
反向激励法类似于通常所说的激将法。两者的相同之处都是用否定的言行去激发他人的自尊心和争强好胜心;不同之处是两者激发目的和对象不同。领导者使用反向激励法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使下属产生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激将法则既可激励,也可激怒,而激怒下属是不会收到好的教育效果的。
领导者正确运用反向激励法,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有句话:“请将不如激将”。但是,由于这种方法只适用于自尊心和逆反心理比较强烈的下属,并在具体运用中具有一定的技巧性,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一定的局限,领导者不可滥加使用。否则,将会因使用不当而产生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