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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报告是按照起运港编制的出口载货清单和卸货港全部卸下的货物进行核对,并重新按票汇总的一份详细的进口载货清单。
卸货报告的内容除包括出口载货清单的项目外,还增加卸货方式、实交数量、溢卸数量、短卸数量、残损数量和备注栏等项目。卸货方式填装车或过驳或入库,对货物的外表状况、内容、残损、溢短等,则在备注栏内批注。卸货报告的作用同过驳清单,也需船、货双方会签,只是卸货报告的内容不仅包括过驳货物,也包括装车和入库的货物全部的交接情况。
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在货物交付后,把交货记录中记载的批注及时汇总起来编成清单,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公司根据这一报告掌握货物灭失和发生损坏的情况,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也可作为收货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提出索赔时,船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不过,有些船公司不要求提交这一单据,而以交货记录作为理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