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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评估是指对一种和部分资产价格的评估,一般是为了出售其所有权或出让使用权而进行评估。
单项评估本质上是一种静态评估法,其评估的侧重点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存量,而不是资产的价值增量。单项评估的基本思路是,整体是由个别累加而成的,各别资产之和、负债之和与两者的差额,就构成了企业的净资产即整体价值。为此,应根据不同资产和负债的特点,运用适当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先评估出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单项价值,然后将这些单项价值汇总,最后再将已汇总的资产总值减去负债总值,据以确定企业的净资产总额。
单项评估蕴含着这样的一个假设:不同类别的资产组合是否优化,它们之间的功能是否藕合,并不影响资产的整体价值。同样地,企业的资本结构(主要表现为资产与负债的搭配,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关系)也被假定为不会对企业净资产的市场价值产生影响。显而易见,这些假设对于单项或局部资产的转让或许是成立的,但对于股份制改组这种整体资产的产权让渡却未必适用。企业通常被看成是一个由各类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所体现的产权的载体,其整体价值的高低不仅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单项价值,而且还受到其组合及其功能藕合性以及资本结构的影响,因为,资产的组合及其功能藕合性会直接影响到资产的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而资本结构则影响到企业的举债能力和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的高低反过来必然要影响到企业的价值。对于具有同等盈利水平的企业来说,财务风险越大,其整体价值就越小。反之亦然。
将单项评估用于股份制改组中的资产评估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单项评估也并非一无是处。首先,单项评估的可操作性较强,对评估所需资料的可比性要求不像整体评估那样苛刻,对评估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也不像整体评估那样高;其次,单项评估的结论较为可靠,具有较强的可验证性,而整体评估通常充满了不确定性,评估结果也较难验证;最后,我国要求股份制改组企业根据资产的评估结果,调整其帐面记录,单项评估易于将评估增减值分配到各类别的资产和负债中去,有利于提高改制后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而整体评估要做到这一点就十分困难。或许是因为单项评估具有这些方面的优点,单项评估在我国股份制改组中的资产评估的运用比整体评估还更加普遍。基于这一现状,以下首先对单项评估所采用的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进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