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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诈骗是国际贸易诈骗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一项涉及一个商人对另一个商人或对银行的诈骗。单证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
1、预借提单。这是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已到期,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装船或尚未装船或因船延误,影响货物装船前或开始装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以便结汇,这种在货物装般前已为托运人借走提单,称为“预借提单”。
在第一种情况下,虽然托运人在要求签发预借提单时必须出具“保函 ”,承担一切责任,但承运人仍需担当风险,收货人可以向法院控告承运人的诈骗行为,而“保函”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往往是不能成立的。
2、倒签提单。这是货物由于实际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如果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署提单,可能影响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相符,以利于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填写,这种提单称为“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的承运人需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特别是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理由拒绝提货并向法院起诉,扣留船只,直到取得补偿或保证金为止。
3、船方发现货物包装破损会影响货物质量或明知货物质量、数量有问题却凭发货人的担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4、有的出口商,实际上是国际诈骗犯,根本没有把货物装船,伪造提单、发票、保险单、装箱单等,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空子,两块牌子,一块是出口公司牌子,一块是运输公司牌子,两者结合,毫不费力伪造提单等。
5、出口商以假货冒充真货。如外商以个铁桶污水集装箱冒充马口铁、镀锌铁皮,用废纸冒充签字笔等。
6、奸商以次货冒充好货,如港商用过时了的更换旧机器冒充先进的新机器。
7、还有其他投机者伪造提单,在目的港提走他人的货物。
8、外商伪造开立信用证,这是买方欺诈卖方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们套用使用多年的信用证格式,引诱我国国内出口公司发货,的国外公证部门等对商品实施装船前检验以及监装,是防止国际贸易诈骗的有效办法。
1、货主应坚持通过有信誉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办理租船业务,租用原船东的船舶。使用二船东的船时,挑选资信好的。
2、买方可进行装船监督和把握航向动态:买方派员或代理人在装船时检查货物情况,了解货轮情况,在货轮出航后,及时了解其动态。
3、投保人应向有实力、专业的保险人投保。
单据的伪造有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