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差法(Cut differenc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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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差法是用企业的总体价值扣除各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后的差额,以之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商誉评估值的最低为零。
割差法的基本思路是企业总体价值大于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差额是企业实际已拥有,但尚未入账的资产,确认为商誉。割差法评估商誉是以资产的价值为基础。这一思路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在确定的企业总体价值和各单项资产价值都是公允和真实的情况下,评估的商誉价值也是客观和可信的。但是,割差法没能反映商誉是超额收益的实质,再加上人为评估的因素,评估的商誉与企业实际拥有的商誉差距较大。
商誉的评估值=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企业的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含可确指资产)
采用割差法一般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企业总体价值。其计算原则是:假设买主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不多于他购买具有同样风险因素的同类资产,并且还能预计该项资产用于既定目的投资时,可以为其带来连续的预期收益,将连续的预期收益折现,折现之和即为该项资产的现值。
第二步,确定企业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由于这些单项资产都是能够重置,需要进行补偿的,一般运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重置全价和应计损耗,在运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重置成本法是单项资产评估运用得较为广泛的方法。特别是在企业改组中,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单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可以提供单项资产的价值资料,有利于调整帐簿和重编报表。
第三步,割差计算商誉的价值。商誉价值=企业总体价值-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
割差法在企业改组中运用较为方便,企业改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改组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资料已经具备,只是用企业的预期收益折现确定企业总体价值,就能评估商誉的价值。割差法的基本思路是企业总体价值大于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差额是企业实际已拥有,但尚未入帐的资产,确认为商誉。割差法评估商誉是以资产的价值为基础。这一思路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在确定的企业总体价值和各单项资产价值都是公允和真实的情况下,评估的商誉价值也是客观和可信的。但是,割差法没能反映商誉是超额收益的实质,再加上人为评估的因素,评估的商誉与企业实际拥有的商誉差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