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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刺激性商品是一些品项不多,但对推动卖场整体销售效果意义重要的商品。它们主要是具有光明前景(很可能成为主力商品)的新开发商品(包括连锁商开发的自有品牌商品),也包括超市公司精心挑选用于短期促销、容易引起顾客冲动性购买的商品。它们通常以主题促销方式陈列在卖场进口端头货架,带动整个卖场销售。
为了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可以针对上述三类商品群中,选出重点商品,必要时挑出某些单品来,以主题系列的方式,在卖场显眼的地方大量地陈列出来,借以带动整体销售效果的商品。其重点为:
(1)战略性商品。即配合战略需要,用来吸引顾客,在短期间内以一定的目标数量来销售的商品。
(2)开发的商品。为了考虑今后的大量销售,商店积极地加以开发,并与厂商配合所选出的重点商品。
(3)特选的商品。利用陈列的表现加以特别组合,其有强诉求力且易于冲动购买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