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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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是指新制度(或新制度结构)产生,并否定、扬弃或改变旧制度(或旧制度结构)的过程。它一定是向更有效率的制度演化。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现实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谁发动制度变迁、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变迁、如何进行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效果如何等问题。因此,制度变迁的理论应该包括:制度变迁的主体、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方式、制度变迁的效率评价等方面。
依据制度变迁的理论,制度变迁包括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也称需求主导型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称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两个基本类型。
一、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特点有:
1.改革主体来自基层。
2.程序为自下而上。
4.在改革成本的分摊上向后推移。
5.在改革的顺序上,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先经济体制改革后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和从外围向核心突破相结合。
6.改革的路径是渐进的。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点有:
1.政府为制度变迁的主体。
2.程序是自上而下的。
3.激进性质。
4.具有存量革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