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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资是指增资时将存入工商局指定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户的过程。
被委托人持身份证、被全体股东委托划资的委托书、公司印章、增资股东的印章、增资股东的证件、企业基本户许可证、章程修正案、入资单、进账单的副联、已增资的执照副本,到注册科办理划资手续后,再到入资资金专户的银行办理。
办理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和集体企业设立登记。及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和集体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应将缴付或增加的注册资本(金)存入入资专户,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资、划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行)开立人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人经办行专用帐户——凭经办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以下简称《人资凭证》)到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机构进行验资(有实物出资的,须做资产评估)——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选择银行,开立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经办行办理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上的手续。
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后,凭以下文件、证件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2、加盖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章的企业章程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入资凭证》的第二联(登记主管机关存档备案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