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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贷是指一个经济联合体为某一项或几项特定的目标,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统一借入一笔贷款,将其转贷给所属经济独立成员单位的经济行为。
分贷的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经济联合体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统订一份贷款协定,接受贷款后,转拨给所属成员单位使用,按期向用款单位收回利息和本金,转付还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
另一种是,由经济联合体与银行或金融机构订立一份原则性的贷款协定,规定对各单位的分贷金额,然后由各用款单位直接与银行或金融机构订立贷款协定,接受贷款和还款。
金融产业扶贫——分贷统还
农村贫困人口,单凭个人的能力很难通过使用扶贫贷款寻找致富门路;作为扶贫经济组织,有经济能人,有产业、有项目,但缺少银行信贷支持。分贷扶贫模式将贫困户与经济组织有机结合,既能让贫困户与企业一起发展生产致富,又能让企业获得扶贫信贷支持。同时,这种分贷统还模式极大地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也极大地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彰显出旺盛的生命力。
2015年9月,农商行采取分贷统还的方式,与扶贫移民局、鑫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贫困农户签订四方协议,扶贫移民局负责筛选、推荐扶贫产业、项目及贷款贴息,贫困农户作为承贷主体与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并自愿将贷款资金入股鑫农公司,鑫农公司负责贷款本金、利息的偿还,接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基地就业,并保证至少按10%的比例分红给入股农户。农商行此举共对87户贫困农户贷款275万元,期限3年,利率执行4.166%的“特惠贷”利率。
一是严把承贷主体准入关,按照“客户基础较好、信用程度较高的客户中择优选择,减小贷款风险。
二是加大信贷监管力度。明确各方职责,加大科技支撑,积极探索信息科技风险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利用远程监控技手段,提高监管的真实性与可信度。
三是切实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分贷分还后,基层行信贷人员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必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贷人员识假打假能力,通过“传帮带”,使新员工迅速成长为信贷骨干。要充分运用有效的激励手段增强信贷员的责任意识,使信贷员能做到了对企业情况了如指掌,随时掌握了企业整个库存、资金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