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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指通过明确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形成满足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制度安排。
(一)供给主体经济乏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难以产出。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县、乡政府,由于财政紧张,对生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不多。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农村从总体上看,各项社会公共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老、少、边、穷地区则面貌依旧。老、少、边、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县、乡政府财政拮据,在解决吃饭问题尚有困难的情况下,要进行建设则显得无能为力。财力的捉襟见肘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县、乡政府难以担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角色。至于村级经济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一些经济发展薄弱的村对生产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也难以为继,根本不能有效提供农民急需的农村公共产品。显然,供给主体的经济乏力是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难以产出的根本原因。
(二)公共产品供需结构失调,出现两重两轻的现象,农民很难享用有利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农村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但由于地方政府受边际绩效的影响,往往在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中出现,两重两轻的现象,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能真正实现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一是重硬轻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二是重准轻纯。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道路、自来水设施、农田灌溉设施等,即使没钱也要从对农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涉及到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若上级政府不予支持也就一筹莫展。例如,对有些乡镇企业的污水治理,农民迫切要求政府抓紧实施,但由于经济利益和追求政绩的驱动,这些乡镇迟迟不予实施,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带来严重影响。这两重两轻的现象,实际上是农村公共产品在生产和供给过程中机制失衡的外在表现。
(三)供给的渠道单一,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只寄希望于政府。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仍是沿袭改革前的格局,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只寄希望于政府,而政府因财力紧张无法生产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因而导致农村党群和干群关系的紧张。供给渠道的单一,这也反映了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失衡。这是因为作为供给主体的政府,由于对作为供给对象的农民提供不出较多的农村公共产品,因而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越来越丧失主渠道的作用,在政府不能发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渠道作用的情况下,其他供给渠道又没有形成,政府只好向农民强行摊派,集资兴建社会公益事业,导致许多农民不堪重负。供给渠道的单一,反映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系统的残缺。这与农村改革深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很不相适应。政府固然要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但并不等于只有政府才能提供,农民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进行生产和提供。供给渠道的单一,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失衡的又一表现。
1、单一主体供给模式造成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供给不足由公共财政理论基础可知,政府是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政府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支出大体分为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四部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上述四项费用从总额上看一直在逐年增加,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一直在下降。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资多而向农村投资少,县、乡镇政府又缺乏足够的财政资金去支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而市场和非政府组织也没有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2、供需信息不对称使得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目前,乡村及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并不能左右公共产品的提供内容及方式,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模式依然延续的是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内容极有可能受到当地政府官员利益或政绩的影响。造成政府不愿投资那些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但是见效缓慢的公共物品,而是热衷于投资提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公共设施项目。
3、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的根源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都集中于城市现代化建设,其目的是优先发展城市,然后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因此,财政对农村的投入略显匮乏。目前城市化建设已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城乡的差异却臼渐增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匮乏,基础设施薄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差距逐渐拉大。
1、建立多元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拓宽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改变政府单一的供给模式,吸引市场及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从而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最终实现以政府供给为主,市场供给、农民自愿供给有益补充的三者相结合的供给方式发展,既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和农民成本负担,同时又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政府方面要搞活本区域经济建设,提升政府主导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村民自愿提供方面要完善“一事一议”政策,“一事一议”项目要求村民充分发表自己的权利和需求意愿,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出一份力,某种程度使得村民真正参与了村级事务的管理。另一方面,由于有村民集资、村集体集资以及政府财政支持,它也是实现多元主体供给模式的一种途径。
2、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和决策体制
首先,优化供给结构要把农村的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摆在首位。一是继续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覆盖到每个村民,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二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文盲及半文盲状态。三是加强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指导教育,促进农业发展。其次是完善决策机制。一方面,由上级政府制定的公共产品供给内容并不一定反映农民的真实意愿和偏好,农村公共产品没有发挥最大效益,造成资源浪费,农民的负担加重。另一方面,根据“经济人”条件假设,农民也具有逐利性,做出的选择并不一定是最合理的;而且受教育水平、传统观念、经济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在选择公共物品时并没有理性和科学的分析思考,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不具有长远战略性,公共产品也不能实现最合理的结构配置。综合以上两点,即建立先由民主表达需求意愿,然后提交政府集中决策的“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形成良性决策机制。
所谓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下,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隔发展思路,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氘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新体制。取消农业税之后,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减少,为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极为重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制度,平衡各地区的财力差异,保证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为本社区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