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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结算是指逐步取消和改变各预算单位现金支付方式,对日常公用支出改由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和转账结算方式。
1、使用公务卡结算可有效解决报销人员排队等候提取现金的现象,节省广大教职工的宝贵时间。
由于银行在每个工作日的十点才能将当天使用的现金送达我校财务处,造成报销人员在完成审核程序后仍需等待现金的送达。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报销人员可以在审核完凭证后随时刷卡完成报销程序,不必等候银行现金送达,有效解决排队等候提取现金的现象。
2、使用公务卡结算可有效解决用款不便和资金安全性问题。
目前的公务消费需要预借现金,而大额预借现金需财务处与银行提前一天预约,导致用款不方便,且存在资金的安全性问题。而使用公务卡结算不需提前借款,有效解决用款不便和资金安全性问题。
3、使用公务卡结算可减少现金使用量,降低现金使用风险。
传统的现金支付报销方式,单位财务部门从银行提取现金、保管库存现金及办理预借款和报销工作,环节多、风险大。而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了现金使用量,降低现金使用风险。
预算单位在单位零余额账户银行开设“单位卡”账户。“单位卡”账户资金实行备用金管理,按备用金额度从本单位“单位零余额账户”以转账支票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划转“单位卡”账户。“单位卡”由单位出纳人员持有、保管和使用。“个人卡”由单位职工个人申请、持有、保管和使用。
预算单位统一安装与代理银行联网的电子收款机系统,办理“单位卡”和“个人卡”之间公务开支的资金划转。
预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私的消费交易凭条。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矗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通过财务转账POS将报销资金划转到个人卡上,报销人当场确认并在财务转账POS打印的凭条上签字,财务人员根据经签字确认的凭条,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登记入账。
公务卡支付结箅的范围,主要是预算单位原使用现会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对于预算单位原使用支票结算的有关支出;是否改为使用公务卡结算,可以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公务卡的结算限额,应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科学规范现金支出,对于现金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矗结算。现金起点的选择町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一些城市在这方面已做出了一些尝试,如上海市明确要求公务员出差或其他500元以上的公务性支出必须使用银行卡结算。由于当前的受理环境限制,可为报销留一个口子。当出差人报销时,如闪个别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银行卡结算系统,报销人可先行以现金蛰付后,凭发票等单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1.公务卡受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持卡人普遍反映。在许多地方从事公务活动时不能刷卡,只能个人先垫付现金,待报销后再到银行取出。例如,路桥收费、到欠发达地区出差等,都要事先准备现金。此举不仅占用个人资金,而且将原来仅存在于单位提取现金时的安全风险扩大到了所有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对公务卡推广的抵触情绪。
2.发卡银行服务存在不和谐的现象。在公务卡推广之初,皆热情周到,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不尽如人意。其一,办卡手续繁琐,期限长。银行卡质量较差。其二,所安装的刷卡机不能联网通用,所发行的公务卡也非银联标准卡,给单位和持卡人带来诸多不便。其三,后续服务未同步跟进。银行对公务卡的注销、新办、查询等业务没有专门的受理办法,出现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3.公务卡使用缺乏有效执行力、监督力。公务费用报销时,持卡人并没有将消费交易凭条(即公务卡签单)附在报销凭证之后,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公务卡代理银行也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刷卡消费对账单,因此,财务部门无法监督到公务卡的使用轨迹,尚难实现规范公务行为的初衷。另外,财政部门没有及时对公务卡使用情况加以小结,跟踪调查没有跟上。现在无论中央预算单位还是地方预算单位都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公务卡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
此外,这和公务卡的定位、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未能将公务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贯彻到预算单位,没有引起预算单位的足够重视也有很大关系。
1.改善消费环境,改变浪费观念。各银行机构要对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促使人们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银联公司应开发操作简单、方便携带的刷卡机器,采取优惠可行的刷卡机配置办法,制定良好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得中小、零散商户乐于尝试银行卡结算。
2.杜绝摊派现象,规范发卡行为。杜绝银行卡办理中的摊派、推销等“任务卡”、“人情卡”现象,此种行为非但不会促进银行卡业的发展.相反只会遭到办卡人的排斥。并因其高注销率而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另外,由于办卡的随意性,银行卡的真实性、安全性也大打折扣,利用假身份证件、窃取他人身份证件办卡等恶劣行为时见报端,加剧了银行卡市场的安全风险,搅乱了银行卡市场的正常发展步伐。
3.修订公务卡协议。建设公务卡网站。针对公务卡的公务属性,在以后由点向面推广时应在协议中细化银行承诺条款。规定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规范发卡银行行为。发卡银行应简化办卡手续,提高办卡效率,为公务卡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关各方应利用先进的网络设施做好公务卡的宣传、管理、推广工作,为广大公务人员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公务卡业务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