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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语言是公共关系主体的语言活动及其结果,它包括典型的公共关系语言和非典型的公共关系语言。
①广泛性。只要有人际交往的时间和场合,都会视特定目标需要而选择使用。
②直接性。直接对交往的对象表达。
③双向性。交往双方既是表达者,也是领会者,为着沟通而使用。
④情感性。表达交往双方的真情实感。
⑤文明礼貌性。在表达过程中,特别强调“尊重”的原则,自尊自重、文明得体、礼貌周全,既庄重典雅,又表谦表敬。
⑥民族地域性。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对同一语意的表达和理解都有否同之处,各地各民族的习惯用语也是不相同的。
⑦时代性。语言是人们思维和沟通的工具,不同时代的交往内容是不同的,工具的适用性也有区别。
⑧幽默性。在涉及双方都知道的故事、典故、笑话等内容时,所使用的语言的幽默性就更加明显。
总之,公共关系语言活动是一种言语行为,其任务在于:运用自然有声语言,借助体态语言向特定的内外公众表达情意,达到双向交流和沟通,其目标是追求最好的表达效果。
②必须适应不同公众的不同特点,包括内外部公众的年龄、性别、心理特征、文化背景等的区别;
③必须适应特定的语言环境,考虑到公关的时间、地点、场合、气氛等因素;
④必须遵守公认的语言规范,包括具体的语音、语汇、语法、文字标准等。
①要准确地感受、理解对方语言的含义,不可凭想像去理解对方的话语、文字;
②要按照公众语言的具体规范来理解其话语,包括规范的读音、书写格式等;
③要充分利用语言环境,即语言赖以存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以及前言后语、上下文等因素,不可断章取义地误解对方的语言。
公共关系工作中说话与写东西必须遵循“诚”的原则,“诚”在公共关系工作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诚”在公关语言运用中是真诚的意思,它要求社会组织向其社会公众传递的是准确可靠的信息。“说实话”“如实相告”是这种精神的最好体现,强调信息的真实可信,是和公共关系的根本目的、宗旨一致的。
热诚即热心诚恳。如果说“真诚”是公共关系语言要求的内在的方面,那么,热诚就是公共关系对语言表达形式方面的要求。真实可信的内容加上热心诚恳的语言表达方式,能使公共关系工作中的语言交际达到理想的效果,像古语里所说:有了巧舌和诚意,你能用一根头发牵来一头大象。
人们的语言运用总是处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之中,同一种语言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会表达出不同的含义,所谓切境,就是要求语言运用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语言运用只有与环境相适应才能产生好的实际效果,否则即便是意思再好的话语,也难以达到预想的目标。
得体,即恰当、妥切、恰到好处。所谓语言运用得体,就是把对语言的表达手段、语言材料的选择放在一种既能保持话语成分与风采的统一,又和题旨情境相切合的双重适应中去考虑,衡量得失利弊,寻求最佳的表达方式。得体是一种对语言表达形式所做的整体性和个别性相结合的考虑,是立足点更高的考虑,是达到了语言内部关系的协调统一同时又体现了与语言环境之间高度的适应性的状态。
公关语言训练中,语言的得体注意以下方面:
1.实用基础上的平实风格;2.用语色彩的中性化倾向;3.语言表达的准确与恰如其分;4.留有余地,不要把话说得太满太绝;5.不能用全称否定判断或全称肯定判断;6.多选择一些陈述句和一般疑问句;7.不能用祈使句和反问句;8.注重语言的文明。
进行语言交往的目地是获得效果,是沟通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衡量公关语言是否有效果的检测标准是能否影响公众,及在引导公众上所产生的作用如何。因此训练公共关系语言运用的效果必须要了解与掌握以下四个层次:1.语言的信息层次。2.语言的感情层次。3.语言的态度层次。4.语言的行为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