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危机

目录

  • 1 什么是公共健康危机[1]
  • 2 我国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策略[2]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公共健康危机

  公共健康危机是指因传染病引起危及公共健康的国家紧急状态和其他极端紧急情势。

我国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策略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除了借鉴上述世界范围较常用的策略外,还需针对我国国情,提出具体化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强制许可制度

  1.完善强制许可制度的法律规定

  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放宽对强制许可主体的限制。《专利法》对“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 以及“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 条件下的强制许可申请人进行了限制,即颁发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首先,个人具备实施条件的可能性小而又小。其次,如果我国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就无法实施强制许可,保护公共利益。且在实践中,实施条件又难以具体化。(2)对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规定兜底条款。我国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列举式的,限制过大,可以设置兜底条款, “以及根据其他国际条约及法律法规可以授予强制许可的情形”。(3)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用语。例如如何界定“为了公共利益” ,可以通过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还有何谓“未实施”、“未充分实施”。(4)明确规定使用费。如德国规定专利强制许可的补偿费一般为利用强制许可生产有关专利产品所获净利润的2%~20%;加拿大通常规定,补偿费为利用专利技术所获净利润的4%。我国也应对使用费的问题做出规定。

  2.开创强制许可实施新局面

  强制许可对降低药价和保障药品的可及性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发展中国家,其实施往往遇到瓶颈,最大障碍是缺乏立法和行政程序,使其在实践中的操作性极低。迄今为止,我国还未出现强制许可的情况。为此要着力在法律适用上打开局面,使强制许可不仅仅是一纸空文,而具有法律约束性和威慑性,真正发挥它的作用。该制度价值在于整合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使两者达成平衡。

  (二)提高我国医药企业的研发能力

  1.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医药工业快速发展,整个制药行业生产年均增长17.7%,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年均增长速度,也高于世界发达国家主要制药国近30年来的平均发展速度,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医药国之一。但我国医药产业仍面临着很多问题:创新能力低,研发投入少,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低,制约新药未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尚未形成以专利保护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产业运作体系;技术附加值较高的新制剂、新剂型处于落后状态;部分企业缺乏配套条件和科研力量,无力进行新药研发,而是大量重复仿制药,造成仿制药利润低,厂商无序竞争。由此可见,我国虽然已经成为医药大国,但远非医药强国。

  2.全面提高研发能力

  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要提高仿制能力,尤其是仿制高质量基本药物的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现实从仿制到自主创新的转变。有条件的医药企业要率先集中资金、技术、人才优势,迎难而上,针对重点药物进行攻关,突破现有专利壁垒,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并进一步带动中小型企业研发,提高我国整体医药行业的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发挥积极指导作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随着各国间联系的日益紧密,公共健康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关系着全人类安全健康的全球性问题。我国政府应加强国际合作,积极签署和实施医药研发全球协议,使稀缺的研发资源集中到最有效的领域,重点研究关系人类生命安全的药品。同时以企业为支柱,建立互惠互助协议,降低药物和相关技术流通壁垒。还应密切关注国际专利新动向,把握时机和国际法律规定,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地位。此外,还需制定科学的专利授权标准。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专利授权标准由“相对新颖性”提高到“绝对新颖性”,顺应了发展潮流,防止了专利权滥用进而威胁药品可及性。但保障创新和公共健康的双重价值的实现,还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人们的专利意识。正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第20条提到的“正确处理专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在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同时,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发挥例外制度作用,研究制定合理的相关政策,保证在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公众能够及时、充分获得必需的药品和服务”。

参考文献

  1. 第29讲:《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及其修改的有关法律问题.人民网
  2. 许子晓.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冲突和协调[J].知识产权,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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