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定额

目录

  • 1 什么是全国统一定额
  • 2 全国统一定额的主要内容
  • 3 全国统一定额的问题矛盾处理
  • 4 全国统一定额的运用

什么是全国统一定额

  在全国范围内都适用的一种定额,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发的定额。它不分地区,全国适用。其中又分为两类,一类是通用性较强的,如1977年由原国家建委制定和颁发的《通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九册;1986年由原国家计委组织有关部门在九册基础上修编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十六册。另一类是专业较强的,由中央各根据其专业性质不同分别制定,报国家计委备案,在其专业范围内全国通用的工程定额,如石油、冶金、铁路、交通、煤炭等各部编制的定额。

全国统一定额的主要内容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包含的主要内容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基本直接费的一部分,是指建筑产品安装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它是由人工费、消耗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所组成(未计装置性材料费)。

  (1)人工

  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工种与技术级别,其“综合工日”的工资单价采用北京市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


  (2)材料

  1)材料定额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2)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系按摊销量计人消耗材料费内;

  3)用量少,对基价影响不大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纳入基价中;

  4)宅额材料单价系采用1996年北京市的材料预算单价;

  5)凡在附注内注明的未计价材料均未计价,使用时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量,按地区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卜列。

  (3)施工机械

  1)除工地运输定额外,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掉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台取定的:如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个别另有说明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系按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列的。但未包括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

全国统一定额的问题矛盾处理

  (1)必须熟悉预算定额的性质、使用范围,有关规定和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项目划分等,才能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准确无误,运用自如地编制预算,

  (2)顷算定额作为产品定价的标准,除定额本身注明允许周整外,一般是不准调整的。因为预算定额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社会的平均技术条件、平均熟练程度和平均施工水平的综合概括。但是,有些工程施工内容超:硅了定额规定的范围还是可以调整的,如电厂建设中.拦厂房遇大量土石方需爆破等。

  (3)地区价差因素的调整。预算定额是发挥价值规律作用而价值规律并不排斥地区价差因素,当以定额的数撞标准进行上价确定价值额度时,首先明确各地在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对人3232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均按本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地区标准上价,这就考虑了地区价差因素。但在调整的方法—二应区别对待,原则是在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力求简化。

  (4)创额项目缺项,地方也无适当定额可套用,对于这类问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处理这种问题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可以按编制定额的方式提出分析资料或编制补充定额,报请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但不能强调施工方法不同、机械配备不同、技术条件和熟练程度不同而编制补充定额。编制补充定额仅限于由于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以及随之出现的施工顺序、机械利用等发生变化的项目。

  (5)在执行定额中由于理解不一而引起争论,对于此类问题,按常规应由定额管理机构进行解释或作出处理决定,这样处理常会因个别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影响整个工作的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个别定额上的问题还伴随着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视情况的缓急,提交部或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进行仲裁。各地应将处理意见分批分项报部或定额管理机构备案,以便将定额执行中存有普遍性的问题,视情况需在适当的时候作出统一解释或规定,逐步减少执行中的问题。

全国统一定额的运用

  预算工作人员和有关的基建财务:工作人员为了熟练、迅速、正确地运用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等,必须熟练地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预算定额的应用归纳起来为正确套用与换算两个方面。

  (1)正确套用预算定额

  正确套用预算定额应注意以下几点:

  1)熟记预算定额的总说明,各章、节说明及预算定额常用项目所包括的内容。

  2)熟记建筑面积和各分部分项工程计算规则。

  3)注意各分部分项工程定额计量单位。

  4)根据施工图纸及其作法说明和预算定额,正确列项(即正确选择定额项目),以便正确计算工程量和计算工程造价

  5)注意定额的综合内容、活口及换算,定额综合了的内容,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再列项计算。定额中不允许换算的(即未列活口的)不准换算,一律按定额执行。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换算的,只能在这个条件下换算。

  6)正确编制补充定额。具体工作中,当设计图纸因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等,使工程所反映的项目与预算定额项目有差异或定额缺项的情况时,可按照规定编制补充定额。补充定额按规定经过审批后,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预算定额中几种主要的换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特点,以及各地施工条件的干差万别,往往造成定额用量与实际用量差距较大。这时,为了使定额切合实际,规定了定额的灵活性,对那些具有灵活性的因素,定额中规定的数据仅供参考。需要由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消耗标准,定额中这些可以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耗标准的部分,叫做定额的活口。定额中允许按规定换算或调整的,不能视为活口。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活口处理:

  1)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可按实际计算。

  2)定额中所列的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根据设计情况换算。定额中未注明材料的品种、规格,而是综合加权取定的则不作调整。由于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与定额规定不同所产生的质量差及加:仁损耗,应在编制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或地区单位估价表时考虑,也不作调整。

  3)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含量与设计量不同时,其超出或不足部分均按设计进行调整。

  4)定额中砂子的膨胀系数由于各地情况不一致,出入也较大,应由各地区按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5)石灰膏及粉化灰的生石灰用量,由于各地区生石灰质量不一,其生石灰用量由各地区自行确定,其差额列入地区单价表中。

  6)混凝土的蒸气养护费,由各地自行确定。

  7)机械进出场费,各地区应按当地规定自行计算。

  8)木材干燥损耗及干燥费,各地区应按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列人材料预算价格内。

  预算定额的换算。

  1)运距的换算。在预算定额中,对各种项目的运输定额,一般分为基本定额和增加定额,即超过基本运距时,另外计算。例如土石方工程,人工运土基本定额最大运距一般为lOOm,超过时另按每增加20m运距计算增加费用。

  2)断面的换算。预算定额中取定的构件断面,与设计断面不符时,应按预算定额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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