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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软约束是指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方(政府或银行),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坚持原来的事先合约,使企业资金的运用超过了其当期收益的范围,或者从跨时期的时间纬度来说,提供资金的机构使企业支出超过了其将来收入现值所确定的范围。
软预算约束的表现之一。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企业来说,信贷制度不能有效约束企业行为。具体表现为:①即使企业不完全具有甚至完全不具有以销售收入如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也能得到银行贷款。②事实上允许企业不履行在贷款协议中载明的偿还义务。③作为投入品购买者的企业,事实上被允许在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拖欠货款。
一般说来,企业的资金需求取决于两个因素——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企业融资成本的大小通过利率的高低来反映,一般说来,利息率越高。企业融资成本越大,资金需求越低;利息率越低,企业融资成本越小,资金需求越高。就我国企业资金营运方面存在的问题来看,似乎还不在融资成本上,因为企业融资成本意识一直淡薄,如前所述,利率上调对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几乎没有影响,企业普遍存在着“不怕利率高,只愁借不到,再多也需要”的不正常现象。因此,不解决融资风险的问题,融资成本对企业的资金需求就不具有相应的约束作用。
企业融资风险的大小可通过预算约束的硬度来衡量。预算约束是指企业的支出不得大于其货币存量和企业收入之和,也就是说,企业必须用自己的收入补偿自己的支出。如果企业的支出被严格限制在它的收入之内,超过这一限度企业就会破产,预算约束就是硬的。如果企业有可能通过某种方式使其支出超过其收入而不担心破产,则其预算约束就是软的。在现代经济中,绝对的硬预算约束和绝对的软预算约束都是不存在的。企业的预算约束总是处于这两种极端情况之间,所以,预算约束的硬和软只是一个程度问题。预算约束主要不是事后约束,即亏损发生之后的实际债务清偿问题,而是一种事前约束,即企业因为考虑到今后的后果而对自己当前行为的一种自我约束,所以它实际上是一个融资风险估计和融资风险承担问题。通常的情况是,预算约束越硬,融资风险越大,承担风险后果的责任越重,对资金需求的限制就越强;反之,预算约束越软,融资风险越小,承担风险后果的责任越轻,对资金需求的限制就越弱,资金的需求量就可能越大。
就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来说,银行与其说是企业的债权人,不如说是企业的资金供给者。企业从银行借款,在不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的状态下,银行也不能接管对企业有关资产的控制权,企业几乎不承担任何风险,银行对企业预算约束是软的,也就是说,企业即使不履行义务,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地位不受影响的概率是很高的。当企业对这种概率的预期变得很高时,便会形成“借的时候就不打算还”的心理;再加上从银行筹集到的资金是国有资金,还与不还都一样(反正都是国有的)。在融资困难的条件下,“还债”将使企业周转资金减少,可能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企业不利;“不还债”,企业可继续使用资金,并且不会有多少不利,这就导致了企业不计成本大量从银行借款,而且拖欠不还。因此,银行预算软约束是引致企业负债行为非效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银行预算软约束的根源在于银行与企业的产权边界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