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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
根据是否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可以把持卡人的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善意透支,是指持卡人遵循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的规定,在限额限期内透支,这种透支属合法行为。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发行对象,信用卡透支分为个人卡透支和单位卡透支两种。
①个人卡透支
个人卡是发卡银行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负责信用卡还款的责任人是申请者本人。当个人卡持卡人利用个人卡的信用消费功能进行透支消费或取现时,所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就称为个人卡透支。
个人卡透支额度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核定,每月一般不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在些银行的白金卡可以享受更高的透支额度。
贷记卡持卡人在非现金交易时进行透支,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但如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两种卡的透支利率都是日利率万分之五(相当于年利率18%),透支按月计收单利。
②单位卡透支
公司卡(商务卡、下同)是向企事业单位、团体、部队、学校等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其申请人是单位,负责信用卡还款责任的是申请单位。当公司卡持卡人利用公司卡的信用消费功能进行透支消费时,所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就称为公司卡透支俗称单位卡透支。
这里的"信用卡透支"是一个会计科目,编号1322信用卡透支
本科目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中,持卡人消费或取现所形成的透支款项。
持卡人透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现金”等科目。
持卡人归还透支款项时,借记“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对信用卡透支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信用卡透支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本科目应按持卡人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卡人透支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