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会展广告是借助会展活动这个综合交流平台,集中地向不同的企业和地区推广自己的产品和形象。
会展广告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广告主,是指为推销会展产品或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会展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广告目的,包括招展、招商、寻求合作举办的伙伴、寻求承办或代理机构、招徕观众、提高会展品牌的知名度等。
(3)广告信息,即广告主通过广告所要宣传的内容。
(4)广告媒介,是指传播广告信息的物质载体,如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招牌、网站等。
(5)广告受众,即会展广告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会展广告信息传播和影响的目标群体。
(6)广告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各项费用。广告费用的大小同选择的媒介、发布的时机、发布的次数、内容的多少直接相关。
会展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凡有关会展广告的文书材料都属于广义的会展广告文案,如广告合同、广告策划书、电视广告脚本、广播广告文稿、报刊广告清样、发布计划等等。狭义的广告文案专指广告作品的文字部分,如电视广告的脚本、广播广告和报刊广告的文字稿。
会展广告可以按时间、媒介等许多标准来划分,种类繁多。如果按会展广告的制作目的来划分,主要有:
(1)招展招租广告,即以招徕参展者为主要目的的广告。
(2)招商广告,即以销售会展期间的广告、寻求合作伙伴、宣传会展期问各项劳务服务为目的的广告。
(3)参会参观广告,有些会展活动的举办本身具有营利性,需要用广告发布会议信息,吸引与会者或参观者,以增加主办者的门票收入。
(4)征集广告,即以征集会展活动的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口号、活动方案等为目的的广告。
(5)形象广告,即以宣传会展品牌、树立社会形象为主要目的的广告。
(6)综合性广告,即以全面介绍会展信息、展示会展实力为目的的广告。这类广告既有展示形象的作用,又可以起到招展、招商、吸引观众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