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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报告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征信、评估的机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综合分析加工形成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估、评级报告等。
企业信用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基本信息展示企业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和高管人员信息等。借贷信息展示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当前负债和已还清债务信息,是信用报告的核心部分。
公共信息展示企业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欠税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等。声明信息展示企业项下的报数机构说明、征信中心标注和信息主体声明等。
信用报告分为三类,分别是标准信用报告,深度信用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
信用报告在各项经济往来中可以起到的作用是规范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的诚信行为,可通过信用报告来考察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也可以客观上起到约束交易对象信用行为的作用。信用报告的内容与作用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根据市场变化与需要,做到与时俱进,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必要的服务。
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之所以获得广泛发展,在于它具有融通资金、促使货畅其流的功能,发挥着调剂资金余缺和节约费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商品流通的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扩大投资总量和增加消费总效用,并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企业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企业各类经济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书,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产品。企业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
企业信用报告主要用于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也用于政府部门评奖、评优、招标或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等许多活动中。在经过企业的授权同意后,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可以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
若企业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向征信中心或商业银行等数据提供机构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