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税

人头税(poll tax/head tax)

目录

  • 1 人头税概述
  • 2 关于加拿大人头税
    • 2.1 加拿大“人头税”问题由来

人头税概述

  人头税是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是向每一个人课相同,定额的税种(有别於所得之百分比)。

  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历史上有几个著名的人头税例子。在美国部份地区,人头税曾被用来当投票资格;主要目的为排除非裔美国人、美洲原住民及非英国後裔白人的投票权。英国冈特约翰(John of Gaunt)和戴卓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也曾分别於14及20世纪徵收人头税。

关于加拿大人头税

  加拿大也曾於1885年通过华人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885)向所有进入加拿大的华人徵收人头税。其用意在阻扰低层华人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Canadian Pacific Railway)完工後继续向加拿大移民,但加拿大仍欢迎负担地起人头税的华人富商移民。在发觉人头税并不能有効扼止华人移民之後,加拿大政府将税额在1900年和1903年分别增加。该税到1923年被更严厉的排华法所取代。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政府对百多年前向华裔移民徵收人头税,正式道歉,预料将会赔偿受害人及遗孀。据估计,曾经付过人头税的华人约有8.1万人,至2006年仍存活的只剩下约30人。

加拿大“人头税”问题由来

  2006年6月21日下午,当承载一百多位“人头税”苦主及后人代表的“平反列车”抵达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火车站时,现年已106岁的当年铁路华工李龙基坐在轮椅上,双手紧紧抱着一颗锈迹斑斑的道钉。正是这颗钉子,承载着一百二十几年前加拿大华人那沉重而辛酸的历史。

  十九世纪后期,先后有超过15000名华工参与修筑连贯加拿大东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其中4000多人客死异乡。虽然中国劳工为建设铁路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1885年铁路竣工后,在敲入最后一颗道钉的庆功仪式上,却找不到一个华人的身影。不仅如此,加政府还通过《华人入境条例》,从那时起至 1923年,华人移民每人入境必须缴纳“人头税”,数目从50加元一直涨到500加元,这相当于当时一名华工两年的薪水。

  据统计,在1885年到1923年的近40年间,加政府共向八万一千多名中国移民征收了总计2300多万加元的人头税。在1923年至1947年期间,当时的加政府又通过实施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境。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广大华人社团开始为“人头税”的平反奔走呼号,呼吁加政府承认错误,承认华人对国家所做出的贡献。平反行动得到了很多主流社会正义人士的同情和支持。为表示支持,一位名叫皮埃尔·伯顿的作家在去世前特地把这“最后一颗道钉”捐赠给了华人社区。

  经过二十多年抗争,随着华人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提高,加历届政府对平反“人头税”的态度经历了从不与理睬,到虚与委蛇,再到积极处理的转变。在今年1月联邦大选中,“人头税”问题成为争取百万华人选票的重要议题。保守党政府总理哈珀上台后,一直表示将兑现大选承诺,平反“人头税”,并最终定于本月22日在议会举行“人头税”平反仪式,正式就歧视华人的“人头税”政策向全加华人作出正式道歉,并公布平反方案。

  “最后一颗道钉”记录了华人被羞辱的过去,如今它又成为华人洗刷百年耻辱的见证。而时至今日,八万多名“人头税”受害者中,在世的已不到20人。李龙基17岁时来到加拿大作铁路劳工,是仍健在的最年长的“人头税”受害者。

  加总理一声“迟来的”道歉具有极大的象征意义,旅加华人的历史因之而翻过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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