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间竞争(Inter—Industry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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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间竞争是在产业生态系统中,分属于不同产业的企业之间存在着的直接或间接的、对于区域内有限资源和市场需求的竞争活动的总和。
1.产业间竞争的根源在于资源稀缺性
产业的发展必须以社会需求为驱动力,以相应的物资、技术、资金、市场、信息和人力等各类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为条件与基础,社会需求水平和资源供应水平将决定一个产业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水平,即一个区域所有资源的总和构成了各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然而,一个区域中任何资源的总量都是有限的,这限制了资源的承载能力;一个产业占用了较多的某类资源,其它产业对该资源的需求就会受到制约,进而抑制相关产业的发展。事实上,一个区域内的某类资源总量越大,有需求的相关产业问的竞争就越弱,相关的产业生存状态也越好。同时,区域的总资源种类越丰富,区域内产业问竞争的总水平就越低,就更能够容纳多产业共存;即资源丰富的区域,产业的多样性越强。资源供给约束与相关产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与生态学中相关资源承载力理论有着很好的印证。因此,从根本上说,正是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了不同产业之间广泛存在着的竞争行为。
2.产业间竞争活动的主体是企业
产业是区域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集合,它是一个中观层次的概念。本质上,产业结构理论中对产业的形态、结构、特征、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刻画,都是产业内部的众多微观企业的主观经济活动的聚合结果,只有这些企业才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和自主的决策能力,并能够从事相关的市场竞争、资源竞争、技术合作等诸多经济管理活动。因此,产业间竞争的本质是不同产业中的企业竞争,其竞争主体是企业,也就是说,产业间竞争就是不同产业中的企业对于获取资源和攫取市场利润的竞争性经营活动的总和。
然而,要说明的是,微观企业个体间的竞争活动无法表征中观层面上的产业间整体竞争活动的过程、结果和效果,更难以刻画区域产业系统的竞争态势、结构特征和演变规律状态。因此,正如“种群”概念一样,我们需要以“产业”这一中观概念为基础,才能将产业内所有企业的竞争性活动及其结果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用以探讨区域产业间竞争关系的本质和竞争活动的规律。当然,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对于“微观企业才是产业问竞争活动的主体”这一结论的理解和认识。
3.产业问竞争是产业间互动关系的基本形态
产业竞争(包括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是区域经济系统发展的内在动力,产业合作(也包括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区域经济系统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同一区域的不同产业之间往往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产业问的合作能够提升产业的发展水平,产业的高级化则进一步提高了对各类资源的需求,带来了更强烈的竞争和对抗;反过来,产业间的竞争提高了对产业的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效率的要求,这些要求进一步促进了产业问的技术、资源利用和产业联动方面的合作。所以,产业间合作中蕴含着竞争,产业间竞争中又激发了产业合作,竞争和合作都是区域产业间复杂关系的基本形态。这种不同产业间既合作同时又竞争的复杂关系称为产业间竞争——合作关系(Inter—Industries Coopetition Relationship,HCR)。此类竞争——合作关系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经济系统中,例如: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群之间的竞争——依赖关系,社会组织内个体或部门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以及在经济领域中,产业内部企业问的市场竞争与价格或技术合作联盟并存的竞争——合作关系。正由于产业间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复杂关系,为我们刻画区域产业系统的结构与性质、分析和预测产业系统的发展与演化规律,提供了更为宽广的研究视角,突破了原来单纯的产业关联分析范式。
当然,由于不同产业在区域产业生态系统中的位置不同,即各产业的生态位(资源占用和市场需求)不同。因此,两个产业之间竞争——合作关系的外在表现形态存在着特征差异,有的是体现为合作为主,有的是以竞争为主,也有的介于两者之间,而完全竞争和纯粹合作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要把握区域经济系统中产业间关系的结构特征,则必须能够定量的测量产业间的合作和竞争关系的水平或者强度,这将是未来产业结构研究的重点内容。
影响产业间竞争的水平、过程和效果的因素非常多,但是,除了各类资源供应量、市场需求规模的变动对产业问竞争的直接影响以外,相关技术的进步和产业政策的变化对产业间竞争有相当重要的影响。技术进步不仅能够提高产业的生产率,还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或者减少对相关资源的依赖性,同时将提高资源的承载力。更重要的是,技术进步能够通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而提高产业的竞争能力,因此,技术进步能够直接改变产业间竞争的态势,影响产业竞争的最终格局,导致产业地位的变化,促进区域产业结构逐步的高级化。
区域产业政策的变化对产业间竞争的影响也是直接的、有力的。出于产业结构优化或调整的需要,区域政府会不断地出台内容不同、要求各异的产业政策,有的是对某些产业的扶持、倾斜甚至补贴政策,也有的是对某些产业的限制、约束甚至准人政策。有的政策是鼓励产业竞争,以提高区域经济活力、促进产业升级;有的是规避产业间竞争,以防止重复投资或资源的过度消耗。所有这些产业政策,都会放大/减小相关产业间的竞争强度、改变竞争者的产业地位、延长/缩短竞争过程,以达到调整竞争结果的政策目的。因此,产业政策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间竞争产生直接的、有力的影响。
1.竞争效果的不对称性
不对称性是指同一竞争活动的地位、过程和对各产业影响的后果都不相同;它表现在3个方面:(1)不同产业在竞争中的地位不同,有的是竞争的主动发起者,有的是竞争的被动接受者。(2)竞争过程中竞争强度的差异,即双方承受到不同的竞争压力水平;(3)竞争活动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后果差异,对同一个竞争而言,可能对一个产业影响不大,但可能会引起另外不同产业的巨大变化。例如,随着3D打印技术的快速进展和广泛普及,将会引发了IT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的激烈竞争,在这个竞争中,IT产业是竞争的发起者,承受的竞争压力很小;而传统制造业则是被动应战,承受的压力巨大,当然,这种竞争对传统制造业的发展也影响极大,必将引起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或者衰退。这种产业间竞争不对称性的根源来自于两个方面,(1)各产业对同类资源的需求差异,即该类资源在产业成长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2)各产业在竞争活动中的竞争水平或能力差异,即传统分析中的产业竞争力差异。
2.竞争目标的多样性
由于产业发展所需资源的多样性,因此,区域经济系统中的产业之间也呈现出竞争目标的多样性:既可能有对不同自然资源的竞争,也可能有对各类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竞争,对多种资源目标的追逐共存于产业间竞争活动中。不同的产业对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竞争目标,甚至同一产业对之间也存在着对不同资源或市场目标的多点竞争,反映在微观层面即为企业间的多点竞争行为。
3.竞争行为的扩散性
所谓扩散性是指产业间的一种资源竞争的结果往往会引起另外一种新的资源竞争,或者说,产业问一种资源的竞争会影响另一种资源的竞争结果。比如说,不同产业间对土地资源的竞争往往引起它们对公众认可、政策支持等社会资源的竞争,在这里,它们对公众认可、政策支持等社会资源的竞争必将影响它们对土地资源的竞争结果;即不同产业对自然资源的竞争扩散到了社会资源的竞争。
4.竞争过程的动态性
区域经济系统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产业对各类资源的需求也是持续的;同时,随着资源供应水平和产业需求水平的不断变化,产业间竞争的内容、强度和效果也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因此,产业之间的资源竞争就必然是持续的、长期的、变化的。所以,产业间竞争具有时间序列上的演变过程,即具有动态性。故,除了产业竞争系统结构、态势和特征的静态分析以外,产业间竞争分析的基本内容还应该包括对产业竞争系统多时点的比较静态研究和内在演化机理的探索。
5.竞争测度的间接性
目前,由于产业间竞争的研究刚刚起步,并且产业间的竞争都是无形的,其竞争强度无法直接测度;故已有的研究尚没有关于如何测量产业间竞争强度的报告。但是,种群竞争或者企业竞争强度(压力)的测度方法则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所以,可以借鉴相关的测度方法,探索产业间竞争的强度测度方法,例如,通过产业的资源占有率与相似度、市场需求率与重叠度、产业规模、产业距离等指标体系来测量产业间的竞争强度;或者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根据区域中各产业的资源需求、市场覆盖和产业关联水平等指标的计算公式来测量。产业间竞争强度的相对评价、绝对测量将是未来相关研究的重要方向,也将成为区域产业竞争系统的结构、特征和演化机理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基础。
1.直接竞争和间接竞争
根据竞争的过程差异,跨产业问的竞争可以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产业之间(即分属不同产业的企业主体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竞争性或对抗性活动,则可称为直接竞争(Direct Competition),否则称为间接竞争(In—direct Competition)。显然,除了产品市场上的竞争以外,对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的竞争既有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表现为间接的。当然,与产业内企业的市场竞争(直接竞争)不同,跨产业的大多数竞争往往是间接的、隐含的、不明显的,只有具有产品替代性或相近生态位的产业之间的竞争才表现出对抗性、直接性和针对性。
2.资源利用性竞争和相互干涉性竞争
根据竞争目标的差异,跨产业竞争可以分为资源利用性竞争(Exploitation Competition)和相互干涉性竞争(Interference Competition)两类。在资源利用性竞争中,两个产业之间没有直接对抗的市场活动,只有因资源总量减少而产生的对竞争对手产业内诸多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经营活动的间接影响。例如,不同产业对区域内有限的土地、矿产、水力等自然资源的争夺,对人才、资金、技术等经济资源的利用,对政府的关注、优先扶持及倾斜政策等社会资源的竞争等等。这些竞争,并不体现在企业间的直接对抗行为上,而是反映在对相同资源的优先利用或占有上。因此,产业间的资源利用性竞争也可简称为资源竞争,其竞争特点往往是间接的、隐含的、不明显的,一般属于间接竞争的范畴。
相互干涉性竞争(Interference Competition)是指具有产品替代性的不同产业之间存在的、具有明确针对性的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总和,即一个产业中企业的竞争性行为,会影响和干扰其它产业中企业的市场绩效表现。根据产业竞争的钻石模型,提供或生产相近服务或产品的不同产业可称为替代产业,产品的替代水平越高,不同产业间企业的市场竞争就越强;特别是夕阳产业即将被朝阳产业所替代时,由于剧烈的竞争行为,相关市场会产生较大的波动;因此,相互干涉性竞争可以简称为产业间的市场竞争。产业间的市场竞争也很常见,例如,航空业与铁路运输业之间,不同能源产业之间、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之间、金融业与保险业之间等等,都存在着大量的相互干涉性竞争。相比较资源利用性竞争,这类竞争则表现出更强的对抗性、直接性和针对性。本质上说,相互干涉性竞争就是对目标市场需求资源的竞争,它反映了不同产业目标市场的交叉、融合与演变。正是不同产业目标市场不断地交叉、融合与演变,才能够在区域内部形成一个既充分协作、又广泛竞争的、有机统一的产业生态系统。如果将市场需求作为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话,产业间竞争就可以统一到资源竞争的一致性分析框架中,即从根本上来说,跨产业竞争就是不同产业中企业的资源竞争,区域资源的稀缺程度将决定产业间竞争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