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清算

目录

  • 1 什么是二级清算[1]
  • 2 二级清算的程序[2]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二级清算

  二级清算是指在三级清算模式中,由各地资金集中清算中心(各地清算代理机构)同本地证券经营机构办理的证券清算

二级清算的程序

  其程序为:

  一、清算交割表与当日的资金结算表的编制和核对。

  二、资金交收。证券商在指定的结算银行开设资金清算账户,存入足够的清算备付金。每天闭市后,根据成交记录清算由券商将每个席位的清算数据传到银行,银行检查无误后,进行账面划转。次日,券商收到转账通知后核对账目。如果透支,应立即补足存款并补息;若拖延,每日处以0.5%的罚款。

  三、证券交收。证券形式有实物券、代保管券及无纸化券三种形式。记名证券(指股票基金及无纸化债券)在成交时同时自动进行股权(债权)过户手续,也就是交易、清算交割、过户同步进行。不记名证券(指实物券国债及其他债券)由清算公司库存账户的转划完成交收。券商将债券寄存在结算公司集中保管。清算公司按券种分设库存分户账成交后第二天上午按净额交收原则通过账面划转完成交收,先存入,后卖出。如果券商欠库,按差额扣收相应卖出的价款,等T+3日内补足库存后再将暂扣款收账。如不补足库存,由清算公司用暂扣资金市场买入证券补足,其差价及经手费由卖空券商承担,并按卖空价款的5%处以罚款。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董新兴主编.实用证券投资词典.山东友谊出版社,2003年06月第1版.
  2. 刘大川主编.中国股民实用大辞典.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0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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