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个人旅游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参加银行认可的各类旅行社(公司)组织的国内、外旅游所需费用的贷款。
1、贷款对象
个人旅游消费贷款的贷款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银行认可的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必须选择银行认可的重信誉、资质等级高的旅行社(公司);
2、贷款利率
个人旅游消费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贷款期限
各银行对个人旅游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的规定有所区别,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性质分别确定。
4、贷款额度
个人旅游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通常为旅游费用的20%以上,各银行规定有所区别。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地实际消费水平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