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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法律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难以被发现法律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
在实践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撰写者的技术背景不强,对专利法律了解不够,缺乏在发明人交底方案上的再创造或专利诉讼经验不足,而导致专利申请文件存在撰写损失,即申请文件存在的各种内在缺陷,从而导致专利的实际法律效力小于期望的保护范围。
专利质量可按“明白标准”“授权标准”“胜诉标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评价。明白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只介绍清楚了发明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得到授权,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授权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条件,但经验丰富的律师可发现保护范围内的瑕疵,导致“伪专利侵权”抗辩成功;胜诉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没有与前人相同的撰写失误,构成专利侵权要件后就难以被抗辩。因此,撰写者必须掌握各种典型判例、可预测到各种措辞可能对未来专利侵权诉讼成败的影响。由于撰写不利、内在证据缺乏,本来应该受到的专利保护有时却无法被依法认定,就是专利的质量较差的表现。
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偏低
3.重复授权
4.专利实施率低
5.无效专利的比例过高
6.专利申请视撤较多
7.专利权提前终止较多
8.我国向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的比例低
1.打破了专利制度的利益平衡机制
2.阻碍创新及科技进步与发展
3.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
4.不利于技术的开发和实施
5.造成过多的纷争
6.造成资源浪费
修改专利法,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和企业利用无效程序减少“垃圾专利”的危害,引导专利申请人诚信申请、诚信维权。
加强对创新成果的激励,允许企业和企业化经营的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条件下自主规定对科技成果贡献者的激励方式,包括产权激励方式,国家通过立法确认其合法性和不可侵犯性。
通过制定和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再创新促使自主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的比重逐步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