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Food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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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标是指食品生产企业专用于本企业生产的食品上的的一种标记。它是商标中的一个分支,它既包含了商标的共性,也具有自身独特的个性。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食品商标其形式有汉字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以及上述各种元素相结合的组合商标。商标又是产品质量的保证,生产企业要对使用商标的食品质量负责。因此,生产企业应将其商标向提出申请注册后,在法定期限内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其它产销者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使用和假冒,违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商标主要有区分和识别作用、质量监督作用及指导消费和广告宣传作用及市场流通作用。通过商标区分食品的生产单位,考察食品质量。识别作用则是了解食品的来源,生产厂家等。质量监督作用可分为法律监督和企业自身监督两个作用。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人应对其使用的商标质量负责。"
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低劣的食品,可以根据商标所标识内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这就是法律的监督作用。食品商标信誉的高低是和是食品质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名牌商标的产生是食品生产企业长年坚持自身质量监督的结果。服装商标还具有指导消费和广告宣传作用。在市场上享有信誉的食品商标,可以扩大商标的影响力,促进消费者购买,从而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广告是企业用以宣传产品质量的有效方法,而广告宣传又是与食品商标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让消费者认识该商标,以达到扩大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