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ty)

目录

  • 1 风险社会理论概述
  • 2 风险社会与和谐社会
  • 3 风险社会与全球治理
  • 4 风险社会中的科学与民主
  • 5 本条目相关链接

风险社会理论概述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的确,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风险的“人化”。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1au) 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第二种理解是文化意义上,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对风险认识的加深。比如凡·普里特威茨(Von Prittwitz) 的“灾难悖论”理论 以及拉什等人提出的“风险文化”理论。普里特威茨认为,我们已经对技术发展的副作用,即其引起的灾难有了新的认识。换句话说,我们在风险社会中认识到本来用来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拉什是从批判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提出自己的看法的。他认为风险社会概念无法准确地描绘出我们当前面临的景况,因为风险并不是有序排列,带有明确的结构性和指向性的。更重要的是,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因此风险在当代的突显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社会秩序。他认为,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仍然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社会中。这个风险社会是规范有序的,而且还呈现出一种垂直结构,有一定的等级秩序,以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为基础。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出一种横向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先假定在一个社会中有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并且通常把它称之为社会的焦点,先假定有一个确定的、制度性的、规范的治理范围,并且每一位单个的社会成员为了他们的实际利益需要有一个等级秩序。相反,风险文化并没有假定一个确定的秩序,而是假定有一个需要通过自然调节的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状态之中,其传播不是依靠程序性的规则和规范,而是依靠其实质意义上的价值。在风险文化时代对社会成员的治理方式不是依靠法规条例,而是依靠一些带有象征意义的理念和信念,因为风险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风险文化中的不确定的准社会成员可能是一盘散沙式的集合体,并且他们是不太关心自身的实际利益的,他们只是对美好的生活抱有幻想和期望。

  第三种理解是制度主义的,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他们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倡者和构建者。比较而言,他们对于风险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刻,尽管依然带有拉什所批评的用一种制度结构替代另一种制度结构来应对当代失去结构意义的风险的缺陷。贝克声称自己既不是“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建构主义者”,而是“制度主义者”。制度最重要的东西是责任。对他来说,责任包含在简单现代性的“保险原则” 中。在反思的现代性中,随着对危险应负的责任陷入空间、时间和社会的不可预测性,保险原则不再能够成立。1956年贝克在德国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但反应平淡。直到1992年该书被马克·里特(M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风险社会”作为—个概念和理论才被更多的西方学者以及公众所接受。而吉登斯涵盖丰富、内容全面的著作无疑在推广这个理论的过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两人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具有高度的互补性。贝克更强调技术性风险(尤其在早期著作中),而吉登斯侧重于制度性风险;贝克的理论带有明显的生态主义色彩,而吉登斯的话语则侧重于社会政治理论叙述。他们虽然都认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风险结构和认知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这种“二分法”上,而是对现代性进行了更详细的区分。在他们看来,早期现代性(或简单现代性)解决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但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并且这些风险的累积构成晚期现代性(或高级现代性、反思的现代性、激进的现代性等)的特征。由于风险是—个时代的特征和社会的特征,所以才可以说出现了“风险社会”。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概念指现代性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风险社会的概念在三个参照领域内带来了划时代的、系统性转变。首先是现代工业社会与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之问的关系。在现代化完全确立后这些资源逐渐消失了;其次是社会与其自身所产生的、超越了社会对安全的理解范围的威胁与问题之间的关系。人们一旦意识到这些威胁和问题的存在,就很可能动摇旧社会秩序的根本假设。第三,工业社会文化中的集体的或具体团体的意义之源(比如阶级意识或进步信念) 正在枯竭、失去魅力。

  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而在风险社会,我们必须把伤害的缓解与分配作为核心问题。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风险具有四个特点:

  (1)风险造成的灾难不再局限在发生地,而经常产生无法弥补的全球性破坏。因此风险计算中的经济赔偿无法实现;

  (2)风险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

  (3)由于风险发生的时空界限发生了变化,甚至无法确定,所以风险计算无法操作;

  (4)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

  贝克的生态主义视角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生态主义运动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核心力量。民众对工业化造成的环境破坏有了切身的感受。而美苏两个大国的核武器竞争不断升级,给人们的心头罩上了 “核冬天”来临的恐惧。而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 4号机组发生了泄漏事故,造成了地区性的灾难,涉及到相邻的几个国家。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变成了现实,也成了风险研究者最关注的问题。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根本目的是要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和改造“简单现代性”,或者说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新的未来图景,因此他对于风险社会的出现并不悲观,而是认为这些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制度变革产生推动。

  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个概念特另0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 inesponsibility)。他在《解毒剂》(Gegengifte) 一书中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套话语来推卸责任。这样一来,他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有组织地不负责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治理形态在风险社会中面临的困境。具体来说,这种“有组织地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复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而进行“有组织地不承担真正责任”的活动。

  贝克在后来的著作中,针对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提出了 “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也开始强调制度性风险,与吉登斯的理论更加贴近。2001年11月,他在俄罗斯国家杜马上的演讲中说,全球风险社会的新涵义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我们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这些问题和这些风险又与权威机构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巨大灾难事例而构筑的那一成不变的语言及其作出的各种各样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有三个层面的危机是可以确认的,即生态危机、全球经济危机以及跨国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这些全球风险有两个特征:一是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原则上都可能受到它们的影响或冲击;二是要应对和解决它们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这些全球性风险是在政治层面爆发的,它们不一定取决于事故和灾难发生的地点,而是取决于政治决策、官僚机构以及大众传媒等。

  在风险社会,要“再造政治”以应对风险。在他看来,再造政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人们必须告别这样的错误观念,即行政机构和专家能够准确地了解对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正确的和有益的。要破除专门知识的垄断。第二,团体参与的范围不能由专家来定,必须根据社会的相关标准开放,实现管辖权的开放。第三,所以参与者必须意识到,决策不是已经制定好的,从外部作出的。要实现决策结构的开放。第四,专家和决策者之间的闭门协商必须传达到或转化为多种能动者之间的公开对话。第五,整个过程的规范必须达成一致,实现自我立法和自我约束。

  与贝克相比,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有两个鲜明特点。一个是前面提到的他对制度性风险的强调,另一个是他分析了风险社会对个人的日常生活的影响。在吉登斯看来,生活在高度现代性世界里,便是生活在一种机遇与风险的世界中。这个世界的风险与现代制度发展的早期阶段不同,是人为不确定性带来的问题。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种人为不确定性是启蒙运动引发的发展所导致的,是“现代制度长期成熟的结果”,是人类对社会条件和自然干预的结果。他说,虽然在某些领域和生活方式中,现代性降低了总的风险性,但是同时也导人了一些以前所知甚少或全然无知的新的风险参量。这些参量包括后果严重的风险,它们来源于现代性社会体系的全球化特征。在他看来,现代性的四个制度支柱在全球化的过程中都可能带来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世界民族国家体系会带来极权主义;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会产生经济崩溃;国际劳动分工体系带来了生态恶化;世界军事秩序会诱发核大战的爆发。二是其发生以及影响更加无法预测,“无法用旧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它们也不符合启蒙运动开列的知识越多,控制越强的药方”。三是其中的 “后果严重的风险”是全球性的,可以影响到全球几乎每一个人,甚至人类整体的存在。当然,对于吉登斯来说,这些新风险的出现并不意味着现在的社会生活比以前的更为危险了,而是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

  就当代世界来说,风险环境发生了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风险的客观分配格局的变化;二是对风险的理解的变化。具体来说,前者包括:高强度意义上的风险的全球化,例如核战争的威胁;具有全球影响的突发性风险;人化环境或社会化自然带来的风险,比如知识对物质环境的影响;影响无数人生活机会的制度化风险环境的发展,例如投资市场。后者包括:风险意识本身成为一种风险;风险意识的分布趋于均匀,许多风险被广大公众所了解变得熟视无睹。同时公众也意识到专业知识具有局限性。

  变化了的风险环境带来了风险的个人化。一方面每个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产生风险,并且选择的数量不断增加,包括对自己的身体和后代(比如美容、试管婴儿等技术的利用)都可以选择;另一方面每个人所遇到的风险又因自己的选择差别而不同。因此,对于个人来说,风险既是普遍的,也是独特的。风险的个人化是对风险制度化的一种弥补,因为个人风险意识提高了,在风险面前会更加主动地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并且积极参与改革现有的制度。风险意识是吉登斯等人所说的反思的现代性的核心。随着个人、制度以及社会的反思性提高,简单现代性也在向反思的现代性转变。这种转变反映在政治上就是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转变。解放政治的目的是把个人和群体从其生活机遇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包括了两个主要因素。一是打破过去的枷锁,二是力图克服某些个人或群体对其他个人或群体的非法统治。解放政治是以阶级为基础的,关心的是减少或消灭剥削、不平等和压迫,只关注正式的政治制度和体制,没有把与生活有关的各种决策包括进去;另一方面,它只关注自主,忽视了相互依存和团结。生活政治是以个人为基础的,关注的是个人的选择和决策。如果解放政治是一种生活机遇的政治,那么生活政治便是“生活方式的政治”,是认同的政治、选择的政治、自我实现的政治。它不仅包括个人生活,还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要解决的是“集体人面临的挑战”。尽管风险的个人化也意味着风险意识和风险认识水平的提高,但是个人在风险认知上遇到了双重困境。第一个困境是:尽管个人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对许多风险的了解加深了,但是在某些后果严重风险面前常常反应过度,作出非理性的反应,尽管这些风险只是可能要发生的。典型的例子是人们的核恐惧以及对交通事故的习以为常,尽管后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前者。吉登斯对此的解释是,“高后果的风险具有一种独特属性。它们所包含的灾难危险越多,我们对于所冒风险的任何真实经验就越少,因为如果事情‘出错’的话,那就已经是太晚了。”第二个困境是:个人在风险判断上越来越信任专家系统,但是专家系统本身也在风险的认知和解决上存在着内部争议,权威性受到了质疑,因此个人应对风险的方式更加个人化。典型的是健康危险。比如吸烟曾被某些医学专业部门提倡,认为可以令人放松。由于专家系统判断的不统一,有些人对临床医生采取将信将疑的态度,只有在绝望的时候才去就医,并且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行为习惯。由于分析了风险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所以吉登斯的理论除了与贝克的理论同样具有宏观制度分析的特点外,比贝克的理论更加微观细致,能直接推导出更多的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因此也受到了官方的重视。英国工党在加世纪90年代重新执政后,就把吉登斯的理论作为其制订政策的主要理论基础。吉登斯被称为英国首相布莱尔的思想导师,其理论构成“第三条道路”思潮的主要内容。

  综上所述,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并不是历史分期意义上的,也不是某个具体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阶段,而是对目前人类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处于风险社会时代,但不能讲某个国家是风险社会,尽管那个国家的国内情况比其他国家更不安全。但是,风险社会不仅仅是一个认知概念,还是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在后一种意义上,它更具有现实性和实践性。如吉登斯、贝克等人所说,风险社会的秩序并不是等级式的,垂直的,而是网络型的、平面扩展的,因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不放过任何人。风险社会的结构不是由阶级、阶层等要素组成的,而是由个人作为主体组成的,有明确地理边界的民族国家不再是这种秩序的唯一治理主体,风险的跨边界特征要求更多的治理主体出现并达成合作关系。

  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具有了以下几个特点:

  (1)从根源上讲,风险是内生的,伴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为,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正常运行的共同结果。而自然“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风险的内生特点更加明显;

  (2)在影响和后果上,风险是延展性的。其空间影响是全球性的,超越了地理边界和社会文化边界的限制,其时间影响是持续的,可以影响到后代;

  (3)在特征上,大部分风险后果严重,但发生的可能性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尽管风险增加了,但并不意昧着我们生活的世界安全了;

  (4)在应对方法上,现有的风险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方法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通过提高现代性的反思能力来建构应对风险的新机制。

风险社会与和谐社会

  “风险社会”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首次系统提出来的理解现代性社会的核心概念。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突出特征有两个:一是具有不断扩散的人为不确定性逻辑;二是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所以,现在的风险与古代的风险不同,是现代化、现代性本身的结果。风险社会的风险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生态的和技术的,如核技术的、化学的、生物的风险。这些风险是现代化的产物,是人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与以前的自然风险明显不同:

  1、它们是人类知觉系统感觉不到的,风险的严重程度走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

  2、它们能够全球传播,甚至传给下一代,并且不分贫富差距;

  3、它们阻止风险原因的传播和受害者的赔偿,风险计算无法操作,导致保险失灵;

  4、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它们超出了现代社会的控制能力,风险的排除不再是可能的;

  5、它们是理性决策信赖的,今天的风险就是昨天的理性决策。从根源上讲,风险是内生的,伴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为,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正常运行的共同结果;

  6、它们是广泛存在的,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成为后工业社会的内在品性。

  风险社会为理解现代社会提供了重要视角,为我们反思当代世界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无疑也是理解与反思高速转型中国社会的可贵思想。综观中国社会,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分化日益严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整个社会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常态社会,社会风险与日俱增,传统的治理手段无法整合当代社会,社会和谐面临严峻挑战。

  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可以简单地划分为社会性风险与个人性风险,社会性风险主要是指整个社会面临的风险,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可能面临的风险。诸如 SARS、毒品泛滥、艾滋病扩散、恐怖活动、社会性冲突等问题。随着中国社会利益不断多元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性剥夺显化,集体行动非理性的社会冲突的发生可能性日益提高,整个社会面临的社会性冲突风险日益现实化且呈不断升级的趋势。个人性风险主要是指某些社会个体可能遇到但又不是每个社会个体都可能遇到的生活风险,这类风险与个人的生活经历、生活状态相关而呈现出个体特质的风险特征。诸如矿难事故、交通事故、飞机失事等,主要是从事相关行业或某种生活状态下个体可能面临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由于人们的忽视而处于控制之外。

  从另一个视角看当代转型中国,社会成员的生活风险与日俱增,生活压力日益增大。这类生活风险的出现与社会转型紧密相关,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朋友,都能深深地感受到生活日益充满不确定性。随着市场化、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整个社会卷入到一个全球庞大的市场网络,连一个普通农民也不能幸免于难。然而,市场经济本身就内蕴着巨大的风险,农民也免不了时常遭受“谷贱伤农”的市场波动风险,居民同样也免不了受经济波动导致的物价变化、失业等生活风险。市场化改革大幅减少了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福利,社会成员的支出项目不断增加,特别是教育、医疗、住房的市场化改革给社会成员增加了大幅负担,许多家庭长期处于透支性消费状态中,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与危机感,生活压力之大令大量社会成员苦不堪言,并进而形成社会性不满情绪,从而甚至影响到社会危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生活风险过大无疑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关注。

  总之,当今世界是一个风险社会,中国也不能例外,因此,建构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认识当代世界的风险本性,了解风险社会的运作逻辑,从而努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富有前瞻、全局性地制订合理的政策促进整个和谐中国社会的顺利建构。

风险社会与全球治理

  一、风险社会的来临

  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RiskSociety)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贝克指出,马克思韦伯意义上的“工业社会”或“阶级社会”的概念围绕的一个中心论题是:在一个匮乏社会中,“社会性地生产出来的财富是怎样以一种社会性地不平等但同时也是‘合法’的方式被分配的。”而“风险社会”则建立在对如下这个问题的解决基础之上:“作为现代化一部分的系统性地生产出来的风险和危害怎样才能被避免、最小化或引导?”

  几乎与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同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股全球化的力量迅猛发展并不断形塑着我们生活其间的这个世界,越来越多的事件和事实似乎表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贝克所预设的“风险社会”。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技术全球化,同时也是一种风险的全球化。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类社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风险,如大规模失业的风险、贫富分化加剧的风险、生态风险等等。

  二、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

  在工业化之前的前现代社会,当时的风险环境主要导源于物质的匮乏、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控制自然的技术的低下,相应地,那时人们所面临的主要是疾病、贫困、年老、饥谨、灾荒等与自然界和物质世界相关联的风险。在漫长的前现代社会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对于社会个体所遭受的风险进行救助的群体或组织主要是家庭、以宗教为核心的慈善组织和地方性的社区组织。

  随着工业化的萌芽,现代化进程的开始,人类社会逐渐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后,以往主要依靠家庭、地方性社区、慈善组织和教会来提供社会救助、分担风险的方式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与现代化进程相依伴的、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成型的现代民族国家便担纲起了控制、管理风险的责任,而这也正是现代性的一种体现。以民族国家为边界所进行的空前而积极的社会动员对于传统社会救济、风险救助领域的影响便是,由于行政技术和监控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于社会弱者和经济贫困者进行照顾的义务和责任,逐渐从亲属单元和地区性社区转向集中化组织的福利国家,由此导致了广泛的整个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医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和人口管理制度的产生,建立在现代民族国家基础上的社会风险管理、控制机制逐渐形成。

  三、全球化时代的全球治理

  当前的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一种两难困境:全球化在增大对国家提供保障、管理风险方面的需求的同时,又降低了国家有效地发挥这一作用的能力。同时,人类大量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力量得不到跨国性机制的有效约束;当出现了超越民族国家的地区性或全球性风险时,缺少有效的世界性的机构来弥补这个“权力真空”。

  身处全球化时代的“风险社会”,人类怎样才能较为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种风险,“全球治理”将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全球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全球治理的参与者既可以是各民族国家的政府,也可以是正式的国际组织,还可以是各类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乃至企业、社区、宗教团体等等。治理的主体涵盖了全球社会中的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

  全球治理突出权力运行向度的多元性。全球治理不是世界政府或超国家权威执行的统治,而是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商与合作,它强调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结合。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在这个意义上,全球治理是一种“网络治理”。

  由于全球治理体系突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力运行向度的多元性,因此,全球治理所涉及的治理范围要宽泛得多,可以较为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那些超越了民族国家疆界的地区性和全球性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全球治理”理论本身还面临着许多困境,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大争议,如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存在着合法性的不足、协调的不足、服从的不足等等问题。尽管这样,作为国际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全球治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的。

风险社会中的科学与民主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是一个在当代颇具影响的社会学理论。在传统的观点和后现代主义理论之间,他一方面继续坚持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同时对于现代性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建立反思现代性的口号。其中,对于科学与民主的关系的认识很有新意,值得关注。

  一、风险社会与科学

  贝克认为,当代社会与过去的工业化社会不同,他称之为风险社会。这一名称的来历,不仅仅是当代社会面临着种种严重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因为,今天社会组织的形式是按照风险分配和生产的逻辑。因为,财富短缺的问题的重要性已经被降低,风险问题的重要性则上升。如果说工业社会中考虑的重点是财富分配,那么风险社会中关键的是风险如何分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代社会的主要风险来自科学技术的应用。在当今风险社会中,风险不再是个人的风险,而是全球性、结构性现象,例如,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之类的环境危机等等,更不用说核军备竞赛、恐怖主义。过去风险与个人的勇气相关,今天则涉及到人类的生存。如果说,过去人们所苦恼的是来自自然和传统的束缚,今天正在为技术-经济发展本身的风险所取代。

  和过去主要来自于自然的风险不一样,今天风险不再是表面可以被把握的,而是更加隐蔽和危险的,往往需要科学方法测定才能发现。例如,难以降解的DDT 的长期富集,电池中所含有的重金属污染的危害等等。而且由于风险的扩散速度的加快,风险不再仅限于产生风险的地方,无法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无论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还是二恶英污染的传播,都会让原本毫不相干的人深受痛苦。更加令人不安的是,由于太复杂、不确定因素太多,一般的科学计算方法对于风险评估无能为力。

  由于污染和风险,不像收入和教育那样可以直接感知,它要依赖于科学的感知来确定。这样受害者的命运就交给了专家决定。面对风险,现代社会中的普通人非常无助,就是因为风险的确定具有知识依赖性和不可见性。在某种意义上,人们今天所面临的世界与古人所面临的鬼魂世界很相似,都是不可见但却能带来巨大危险的存在。理论变成了构建现实的重要因素。

  贝克认为,正是风险的考虑,迫使科学和工业问题再度成为伦理、民主讨论的对象。因为科学本身在评估风险问题上的内在局限性,风险评估永远无法排除伦理、政治、经济、文化的考量,这使得理性摆脱了科学的垄断,也使得科学与民主之间关系的讨论更加深入、复杂。

  二、从独断的科学到反思的科学

  贝克认为,工业社会并非现代性的唯一表现形式,它仅是现代性不完整的表现,在许多方面现代性的批判精神不够彻底。其中,科学就是半截化的科学,因为在工业社会中,科学就像手电筒,批判反思的矛头从来都没有指向自身。科学的规则被当成天经地义的,科学成为政治和伦理批判范围之外的独立王国。这种独断的科学不适应风险社会的需要,必须将科学的批判和理性精神贯彻到底,发展为反思的科学。

  工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初级的科学化,从传统与现代、普通人与专家的对立中获得其权威地位。按照这种科学理念,人们遭受的疾病、危机和灾难,都是来自于野蛮的、不可理喻的自然,以及顽固保守的传统的束缚。所有的问题和过失,都是由于科学还不够发达所致,只有科学的威力尚未到达的领域中才会隐藏着风险,只要科学足够发达,知识的光芒将会驱散一切灾难。显然,这种态度是与科学还没有明显地覆盖其应用领域这一事实密切相关的。因此,人们总是可以想象科学真正发达和普及之后的那种理想状态是多么的美好。

  按照这种观点,科学技术及其工业应用就变成了不受政治批判的独立的文化领域。在这些领域中,“进步”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少有的不可侵犯、不可批判的“圣物”。而科学技术的技术应用所导致的一切负面影响都被定性成伴生的“副作用”。

  正因为如此,这种初级或独断的科学在风险问题上常常表现出无能为力。这不是在坚持科学精神上有所不足造成的。相反,越是坚持所谓科学的严谨性,对于风险的确定就越是艰难;因为,在复杂的作用网络中,越是将风险界定为严格的因果联系,风险就越是难以确定,这是由风险本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所以说,“在严格的科学实践与其助长和容忍的对生活的威胁之间,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共谋。”受害者要逃避风险的逻辑是相反的,只要有可能就应该逃避。因此,科学并不能为公众提供恰当的风险评估

  所以,风险社会中对科学和技术日益增长的批判,并非来源于批评者的非理性,而是由于科技理性面对文明的风险和威胁不断增长着的失败所致。这种失败并非偶然的无能和缺陷,而是制度性的。因为,科学总是首先关注生产力,而对于风险总是推后考虑。生产力的提高足以为科学提供合法性支持,而产生的所有负面影响却总是被认为与科学无关,仅仅是不当使用所致,或者是必须付出的代价而已。

  在这层意义上,“科学已经成为对人和自然的全球污染的保护者。”时至今日,当代科学不仅不能解决风险问题,也无法解决生产问题,因为治理的费用不断高涨,因此,工程科学必须要重构。自然与社会之间的人为对立必须要取消,自然不能放在社会之外孤立地去考虑。“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已经成为在数字掩饰下的政治学、伦理学、商业和司法实践的分支,尽管处在它们所有的表面客观性的保护下。”

  这就是说,科学开始将反思批判的矛头对准自身,或者说科学自身也要成为社会理性批判的对象。科学不再指导着知识的应用,而是由应用者支配各种科学知识来应用,主导关系完全颠倒了。科学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感需要。伴随着公众对于科学本身易错的认识,进行怀疑的主体从科学一方转换到实践者一方。而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在内,却变成了为资金丰厚消费者提供论证需要的自助商店。也就是说,科学提供种种数据和论证,但是最终进行决策者不是遵守科学的训令,而是将其作为各种相互竞争的论证手段来加以利用,在此过程中这些手段也会受到批评和评估。

  科学由于风险评估而受到的批评,并不会阻碍科学的发展。相反,科学借此机会进一步扩张了自己的势力。因为,虽然科学成果的工业应用产生了问题;但是科学也提供了认识和提出问题的手段,而且最后,解决风险问题同样也离不开科学的帮助。科学批判又变成了科学扩张的机会。

  总结说来就是,随着科学在现代社会的应用,科学技术系统产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扩散到科学之外的社会领域上。如此一来,政治、商业和公共领域中受到科学后果影响的公众就与科学技术的应用者一道,共同参与对知识的界定。对于社会公众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者来说,这种“反思的科学”模式,开启了在科学成果的生产和应用过程中新的影响和发展的可能性。

  这种新发展,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包含了将社会实践从科学的垄断中解放出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它也使得与启蒙科学主张相抗衡的意识形态和利益立场可能重新得势,并且使得科学知识可能成为经济政治利益和“新教条”的仆从。所以,“反思的科学”更加需要民主和政治批判。

  三、科学成为民主政治的对象

  现代社会一个基本的价值观就是民主政治的原则。然而,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中这一原则并未得到彻底的贯彻。在民主政治中对于批评的高度敏感性与技术- 经济领域中对批评的相对免疫性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对比。而在风险社会中,民主政治的适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了科学研究及其成果应用的工商业领域。

  在号称破除一切神圣原则的工业社会中,流行的进步信仰称得上是现代性的世俗宗教,体现了强烈的反现代性。因为它体现为对未知和不具体事物的信仰,体现为种种违背自己更好判断的盲目信任。任何举措,任何重大的变革,虽然我们并不清楚它今后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只要我们相信是进步,它就会克服我们的顾虑、禁忌,获得无可置疑的合法性。在民主社会中,涉及到社会和公众权益的任何事项都须经过政治合法性的程序,而“进步”却是不需民主政治合法化程序,就先天获得合法性的社会变迁。在“进步”的魔咒庇护之下,在可能引起社会风险的变化之中,科学毫无责任,而商业也只有隐含的责任。

  以医学为例,医学自身的进步被当作可以不经普通公众的社会生活状况所认可的活动。而这一寂静无声的社会和文化革命的结果、目标和危险的问题,只是在事后才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批判性探究。例如,克隆技术应用于高等动物生命的无性繁殖,相关研究是完全独立于社会公众的民主政治讨论的。只是这一技术研发成功后,它所引发的关于人的生命是否克隆问题,牵涉到异常复杂的社会伦理问题时,社会公众才得以参加讨论、立法等等。

  因此,在内部医学实践的决策力量与外部争议和控制之间,长期保持着一种彻底的不平衡性。因为,对于这些变化,公众以及政治领域必然总是 “不知情的”,总是无奈地、被动地跟着发展状况的后面,根据变化所带来的道德和社会后果进行思考。而这些后果是那些从事医学研究的人所不熟悉的。这种不平衡性还表现在,政治活动总是存在着监督、修正和缓解的可能性,而这些传统政治之外的进步则享有一种无需曲折复杂程序才能实施的直接性。

  所以,要以传统政治的三权分立来类比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在这些医学实践者那里立法和行政的力量都掌握在他们手中,毫无分权的制约,也无需民主授权,所产生的影响事后才被受影响的群体所知晓,并且是没有选择地被迫认可。可以说,医学专业力量是在实施一种集权的统治:科学知识的研究、技术的训练和操作性具体实践在专业组织中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风险社会中政治的困境在于,科学和商业的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影响,但是受到这种影响的公众却无法通过政治活动对这样的决策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施加影响。对此,贝克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用分化的政治来取代中心的政治。其核心思想是,民主政治不应该仅限于代议制体制,充分认识到政治没有中心,在任何垄断者可以进行自我控制的地方都应该提供进行批判和民主控制的渠道。原本在政治领域和非政治领域之间划定的僵硬的界限必须要打破,传统认为科学活动、工商业活动都是高度自主独立的领域,不受公众影响,这种观念现在必须改变。

  按照贝克的观点,风险社会是一个自我学习的社会,以风险作为社会批判的基本参照点和前提。政治和非政治领域划分的前提,在反思的现代性和反思的科学发展过程中变得脆弱了。科学研究不再是封闭独立的领域,它应该接受那些反馈的有关威胁和风险的报告。这些报告对科学活动提出挑战,促进它的工作的再组织。这就使得科学研究领域成为民主政治原则发挥作用的范围,这是现代性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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