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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一般会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环境保护评估是在分析研究项目生产建设条件中,调查分析环境条件,识别和分析拟建项目影响环境的因素,确定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污染源,研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比选和优化环境保护方案。
投资项目特别是工业投资项目,在给社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污染。环境污染包括自然环境污染和社会环境污染两个方面。自然环境污染主要是指社会生产活动对空气、土壤、河流和森林等的破坏。社会环境污染主要是指城市膨胀、交通拥挤、垃圾堆积等。投资项目环境保护条件评估主要是指对自然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审查分析。
投资项目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项目投产后,其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振动、辐射等。其中又以废水、废气、废渣这三种污染物最为常见和污染最大。废水是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液态排放物,如造纸厂、化工厂、电子工业等所排放的废水,都含有一种或多种对人体或其他生物有害的物质。有些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即使是无毒的,也会影响到环境卫生。废气是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气态排放物,对大气造成污染,从而影响人类活动和动植物正常成长。尽管大气环境本身有净化能力,但当排放的气体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超过了大气的净化能力时,就会对人类和生物构成危害。生产建设中随废气排放到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是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烃类、一氧化碳和颗粒粉尘等五类。废渣包括矿山的废弃开采物、冶炼厂的炉渣、火电厂的粉煤灰、核工业的放射性废料以及各种工业生产的垃圾废料等。废渣的大量排放除了直接影响到本地区人们的生活环境外,有些废渣污染物随河流、雨水冲刷渗入土壤,还会造成更大范围的污染。
(2)项目投产后所用能源导致的污染。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燃烧产生的硫的氧化物、氨的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粉尘等。这些污染物除了危害人类呼吸系统外,还以酸雨形式返回地面,影响生物生长和污染江河水体与土壤。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根据这一规定,所有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都必须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审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否全面分析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环境报告书;二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经过环保部门批准;三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是否提出了具体的治理对策,特别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是否提出了科学可靠的控制方案。
对治理方案的审查,一是分析投资项目污染治理技术是否科学可靠。污染物的治理对技术的依赖性很强,应对治理技术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对技术上没能解决污染问题的项目,则应建议采用其他生产工艺以避免污染环境。二是审查设计任务书中的治理措施是否合理可靠。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为依据,检查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经治理后能否达到标准要求,能否保证环境的质量。
对总投资和总设计的审查,看是否包括了环保工程的相关投资列项,来源有无保证。分析环保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并确保同时建成,同时投入使用。
环境保护的经济性是指治理环境与不治理环境而造成的损失之间的一种对照关系。通常用治理环境所获得的成效与所付出的代价,分析环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性。
1.自然环境
调查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体、地貌、土壤等自然环境状况。
2.生态环境
调查项目所在地的森林、草地、湿地、动物栖息、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状况。
3.社会环境
调查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文化教育卫生、风俗习惯、城乡分布、经济发展状况等社会环境状况。
4.特殊环境
调查项目周围地区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状况。
影响环境因素分析,主要是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主要因素。
1.污染环境因素分析
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源,计算排放污染物数量及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1)废气;分析气体排放点,计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有害成分和浓度,分析排放特征及其对环境危害程度。
2)废水。分析工业废水(废液)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点,计算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数量、有害成分和浓度,分析排放特征、排放去向及其对环境危害程度。
3)固体废弃物。分析计算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与排放量、有害成分及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噪声。分析噪声源位置,计算声压等级,分析噪声特征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
5)粉尘。分析粉尘排放点,计算产生量与排放量,分析组分与特征、排放方式,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
6)其他污染物。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波、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发生的位置、特征,计算强度值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
2.破坏环境因素分析
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因素,预测其破坏程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破坏。
2)对森林草地植被的破坏,如引起的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等。
3)对社会环境、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的破坏。
1.明确环境保护方案设计执行的标准
在对污染物和污染源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性地明确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方案设计应执行的标准,作为进行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方案设计的依据。这些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三类。
2.治理措施方案
应根据项目的污染源和排放污染物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治理,可采用冷凝、吸附、燃烧和催化转化等方法。
2)废水污染治理,可采用物理法(如重力分离、离心分离、过滤、蒸发结晶、高磁分离等)、化学法(如中和、化学凝聚、氧化还原等)、物理化学法(如离子交换、电渗析、反渗透、气泡悬上分离、汽提吹脱、吸附萃取等)、生物法(如自然氧池、生物滤化、活性污泥、厌氧发酵)等方法。
3)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有毒废弃物可采用防渗漏池堆存;放射性废弃物可采用封闭固化;无毒废弃物可采用露天堆存;生活垃圾可采用卫生填埋、堆肥,生物降解或者焚烧方式处理;利用无毒害固体废弃物加工制作建筑材料或者作为建材添加物,进行综合利用。
4)粉尘污染治理,可采用过滤除尘、电除尘、湿式除尘等方法。
5)噪声污染治理,可采用吸声、隔音、减振、隔振等措施。
6)建设和生产运营引起环境破坏的治理。对岩体滑坡、植被破坏、地面塌陷、土壤劣化等,应提出相应治理方案。
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境治理方案中是否列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投资费用。
3.治理方案比选
对环境治理的各局部方案和总体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作出综合评价。比较、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技术水平对比。分析对比不同环境保护治理方案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
2)治理效果对比。分析对比不同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在治理前与治理后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以及能否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3)管理及监测方式对比。分析对比各治理方案所采用的管理和监测方式的优缺点。
4)环境效益对比。将环境治理保护所需投资和环保设施运行费用与所获得的收益相比较。效益费用比值较大的方案为优。
治理方案经比选后,提出推荐方案。
安全防护的目的是控制项目的内部环境污染。因此,应遵照劳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规范,如投资项目的劳动安全和生产安全,制订必要的安全防护方案。审查分析投资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有关防爆、防火、防腐、防震和防放射性污染的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和保证。
(1)防爆。审查分析是否安装预报警控制系统。对项目生产建设中容易产生可燃性气体或液体的工序应设置仪器仪表控制系统,以便在爆炸极限前及时报警,消除爆炸危险。要审查分析项目是否采取安全措施。如对易爆工段进行隔绝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等。
(2)防火。应按照安全防火的规定或规范,分析项目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和防火距离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3)防腐。审查分析项目的有关防腐部分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措施进行防腐,以提高项目的使用寿命。
(4)防震。投资项目一般不应在9级以上地震强度区建设,对在地震区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抗震措施,保证建筑物在7—9级地震时不发生倒塌。
(5)防放射性污染。对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应审查分析项目是否采取防护设施,如设置防护门、防护屏等,以避免或减少放射性污染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工程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预防为主和环境影。向最小化原则。大多数工程项目,对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项目评估时,就要借鉴成熟的经验和科学知识,采取各种预防性的手段和措施,防止负面影响的产生,或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限制到最小程度,尽量在生产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而不是等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后再去处理。
2)资源消耗减量化原则。项目建设和生产一般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必须采取措施把资源和能源消耗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降低到最低程度,尽可能采用节能、节水设备、材料、技术和工艺节约资源,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
3)优先使用可再生资源原则。资源是有限的,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资源耗竭将威胁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尽可能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替代石油和煤炭;利用替代材料取代金属材料和木材。
4)资源循环利用原则。工程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废弃物经过分选、加工和处理,都是可以循环使用的。因此,要积极地进行资源的整理和重复循环使用。
5)工程建筑材料无害化原则。在工程建筑材料的选择上,必须选择无毒、无害、易处理、易回收的材料,而不要选择那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材料。特别是装饰材料,要选择对人体健康无害或影响较小的材料。
1)控制污染源,使污染物的产生降低到最低限度。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原则,即环境治理设施应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凡是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项目,要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作为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推广清洁生产方式,尽量采用闭路循环工艺,大量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量,并且积极研究和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使用环境保护新技术。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项目,必须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我国的环境权益和放宽环境保护规定,严禁将国外、境外列入危险特性清单中的有毒、有害废物和垃圾转移到我国境内处置,严格防止转移污染。
2)控制污染排放。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坚决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达标后才允许排放。
3)综合利用,减少排放。从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着手,对废弃物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质或余能进行利用,制成副产品回收或生产中循环使用等。选择合理的燃料结构,改善燃烧方式,加强废渣和废水的综合利用,防止排放污染。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循环使用,积极倡导回水处理和再利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