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心理学(Music Psychology / Psychology of Music)
目录
|
音乐心理学是研究音乐与人的行为、心理过程的互动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也就是说,音乐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分支,具有普通心理学的共性即把研究人的心理心理行为的规律作为学科的研究基础;又指出音乐心理学具体关照的是音乐与人的行为、心理的互动关系和规律。该学科不仅要探索音乐活动中人的心理现象和行为的规律,还有分析音乐作用于人的心理功能,人的心理结构对音乐形成、发展的影响。
音乐心理学的开始则应归功于19世纪中叶的实验心理学流派的努力,他们最初致力于研究音响与感觉之间的关系。例如德国心理学家H.黑尔姆霍尔茨 (1821~1894)通过调查及系统观察法研究了乐音与感觉的问题。G.T.费希纳(1801~1887)建立了心理物理学方法,进行了大量音响强度与感觉反应的试验,在此基础上建立了16条心理-物理的有关法则。W.冯特(1832~1920)通过自我观察及内省的方法对视觉、听觉的生理及心理方面进行了研究。E.马赫(1838~1916)分析了感觉与表象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时间及音乐节奏要素的感知。C.施通普夫研究了人们感觉的差异性,并探讨了协和与不协和的问题。这个阶段中所研究的内容以音响心理学为主,音乐心理学只占其中一小部分。
20世纪初,音乐心理学才逐步分离出来,着重研究音乐与心理的关系。如C.西肖尔提出了如何测验音乐才能的问题,E.库特研究了音乐创造的心理过程与曲式之间的关系等。随着现代心理学派的出现,也产生了构造派、机能派、格式塔派、精神分析派的各种观点。50年代以后,信息论、控制论和人工智能学的出现,又为音乐心理学增添新的内容,使它从研究声音的属性、音乐才能、音乐天资等问题进入到音乐的感知、认识过程及其本质的探讨,并更多地利用科学仪器对心理活动作出进一步的分析。
音乐心理学研究的重要方面大致如下:音乐对心理的刺激及其效果、音乐感、音乐记忆、音乐与感情的关系、音乐才能的定义及分类、音乐才能的测定、音乐创造及表演的心理过程、音乐天资的遗传、音乐对社会心理的影响、音乐对疾病的作用等等,并已出现了更专门的分工,如音乐社会心理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治疗学等。音响心理学研究音响与心理的关系。它是音乐心理学的前身,目前它们之间也颇难划清界限。就两者的对象而言,大抵是,音响泛指一切声音,包括噪声以及孤立存在的乐音在内,而有组织的乐音则属于音乐的范围。
通常音响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如下:音的物理属性(音高、音强、音质、时值)与感觉的关系;音程(八度、协和与不协和)对听觉所产生的结合作用、融合作用及遮蔽作用;听觉与其他感觉(特别是视觉)之间的关系;听觉空间感的形成问题;有关聋人、重听或听觉疾病的问题;对噪声的感受问题等。此外还有一些属于与音响生理学或音乐心理学交叉难以划分清楚的课题,例如可闻阈、听觉疲劳、曲调感、和声感、节奏感等。
音乐感
或称音乐质,泛指对音乐能欣赏、理解、表现或进行创造的特性。但此术语概念很广,含义模糊,音乐心理学家尚未能提出一个被公认的定义。
一般认为,音乐感包括两类要素:①是与生理条件有密切关系的,如音高感、节奏感、音色感、和声感等。②是综合的要素,如音乐记忆力、音乐想象力、音乐形式感、音乐审美感等。音乐感通过训练及培养可以有所改善,但对于早年即极富乐感的音乐神童及所谓音乐天才究竟应如何理解,迄今未有定论。
与此相联的是所谓音盲,即毫无或极度缺乏音乐感的人。有些音盲可以归结为由于听觉生理方面受到障碍或出现病理现象,但也有生理上健全而缺乏音乐感受能力,通过学习、训练难以改善的情况。此外,在欣赏、表演及创作能力方面,音乐感所起的作用如何,音乐感的组成要素,音乐感的形成,音乐感的测定,音乐感的类型,均属于有待深入研讨的课题。
同样受到重视的是音乐与情感的关系问题,西方音乐心理学家所着重研究的是将音乐作为一种物理刺激,通过实验来测定人们的各种生理以及心理反应,求出一般的规律,以及因个人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由于涉及美学的领域,各派心理学家所得出的结论颇不一致。
音乐记忆
指能记忆所听过的音乐的能力,包括对绝对音高、相对音高的记忆,对节奏、旋律、和声、复调、音色甚至整部乐曲的记忆能力。分析音乐记忆的特殊性,音乐记忆的过程,找出培养、加强音乐记忆的方法与原则,对学习音乐和掌握音乐有很大帮助。因此,音乐心理学与音乐教育学都将它作为一项很重要的研究课题。
音乐才能
音乐才能的存在是不能否认的。但音乐才能包括哪些要素,又如何培养,尚无定论。例如西肖尔认为应有 6个方面,即音高感、音强感、时值感、节奏感、和声感与音调记忆能力。而M.舍恩认为音乐才能应包括:听觉感受力、音乐感情与理解力、音乐实现力、音乐智能、音乐记忆以及思考力、自信力与音乐气质等。有人还指出音调想象力、音乐经验对音乐才能也有重要关系。
为了确定音乐才能的高下优劣,在西方出现了所谓“音乐才能测验”,由心理学家编制一系列问题要求被测验者回答,再根据答案鉴定音乐才能的优劣。最早出现的测验表由西肖尔编制,共100 题,1919年录制成唱片6张,公开发行。1930年,J.夸尔瓦泽(1894~1977)的音乐测试法,只用3个音,但不断改变音高、时值、响度及节奏,通过40及50次变化,即可得出判断。韦恩的“标准音乐智力测验”(1948)需用钢琴弹奏近一小时的测验内容,包括和弦分析、音高变换、音乐记忆、节奏重音、和声、力度及分句等等。但是,这些测验究竟能否真正鉴定音乐才能的高下,可能还是个疑问,但作为参考,有一定价值。
西方心理学家对音乐才能是否遗传、音乐神童的特点、盲人的音乐才能、音乐才能与其他方面才能的关系等方面,也进行了不少研究,但是,迄今尚未取得较一致的认识。
音乐创造
历来是被认为神秘莫测的。作曲家的创作冲动从何而来,乐思怎样形成,又如何表现为具体的形式,一直引起音乐理论家的兴趣。西方心理学家所着重探索的是:音乐创作过程中心理活动的特点,包括情感与理智的关系,作曲家个性、气质、精神状态、生活方式对创作的影响等等。
更常见的是对灵感的研究,包括什么是灵感,灵感的来源,在创作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培养或找寻灵感等等。
同样,表演家的再创造心理过程也是被研究的对象。心理学家试图找出音乐想象、音乐思维与一般想象、一般思维的异同之处。常见的方法是将音乐家与其他艺术家或科学家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调查,作出比较分析,再找出音乐家的特点。这方面的研究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