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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领土内从事经济活动不满一年的机构单位。例如,一个住户,如果其在我国经济领土内居住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则为我国的非常住单位。非常住单位不是一国经济总体的组成部分,也不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对象。
一个国家境内的外资企业是该国的常住单位,而境外的直接投资企业则是该国的非常住单位:该国的驻外使领馆和新闻机构是常住单位,而外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和新闻机构则是非常住单位;常住单位在经济领土以外的生产活动仍然属于该国民经济总体的生产活动,而非常住单位在经济领土之内的生产活动则不属于该国民经济总体的生产活动(如各国之间的跨国航运活动)。
另一方面,常住单位生产成果的分配不一定形成该国民经济总体的收入,还可能部分地形成了一些非常住单位的收入;而常住单位实际分配到的收入也不一定来自该国民经济总体,还可能部分地来自非常住单位。这里存在着不同常住单位之间以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经济交易关系,需要适当地加以甄别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