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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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记忆又称群体记忆,这一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在《记忆的社会性结构》一文中首次提出,并将其定义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从广义来看,集体记忆指的是一个具有自己特定文化内聚性和同一性的群体对自己过去的记忆。从狭义来看,集体记忆专指非历史学的对历史的记忆。
20世纪20年代,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由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Halbwachs)首次明确提出。如今,集体记忆已被很多学者作为自己的研究主题。虽然他们对集体记忆内涵的解释各异其趣,但也有较为一致的观点:所谓集体记忆是各种各样的集体所保存的记忆,它是关于一个集体过去全部认识(实物的、实践的、知识的、情感的等)的总和,可以在文化实践活动(比如仪式、风俗、纪念、节日等)或物质形式的实在(比如博物馆、纪念碑、文献图书资料等)中找到集体记忆的存在,可以在我群体与他群体的互动中感知到集体记忆的力量。集体记忆研究指向时问维度,聚焦于集体层面上的过去,重视记忆的传承延续与发展变化,关注作为整个大我群体的记忆如何被选择与建构。集体记忆体现出整个群体较为深层的价值取向、情感表达以及心态变化等方面。由此形成的群体意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于群体的凝聚和延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迪尔凯姆先前所指出的,每一个社会都具有这种延续自身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群体认同、道德与宗教,是个人对社会的体验,是比个人更大的力量,又是需要人们维护的意识。
“集体记忆”概念被提出之后,人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的学者们对众多历史事件进行了深入研究,逐渐分成了“集体记忆”研究的建构主义和功能主义两种范式。
建构主义范式。建构主义范式认为集体记忆是现在对历史的重建。哈布瓦赫也有“集体记忆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的论述引。而美国社会学家彼得·诺维克沿承了哈布瓦赫理论中的建构主义思想,认为“集体记忆”的核心特征是非历史性,甚至反历史性的。“记忆并没有完结,而是在现实中得到延续,‘集体记忆’是一个不断制度化的过程” 。韦尔奇(James Wertsch)也从建构主义的范式出发,将“集体记忆”分为三种类型:同质型集体记忆、互补型集体记忆和冲突型集体记忆,它们是同一集体内成员建构记忆的不同结果。
功能主义范式。功能主义范式认为集体记忆最重要的功能是集体整合。哈布瓦赫对集体记忆的功能也进行了探讨。在概念化“集体记忆”的过程中,他始终强调集体记忆的一个显著功能就是维持群体的稳定和完整。亨利·罗素(Henry Rousso)发展了哈布瓦赫的思想,论述道“与个体记忆一样,集体记忆也支持着各种认同。它在情景中跨越了个体的边界而进入集体领域,它支持了族群认同、国家认同、市民认同以及其它认同” 。
建构主义注重集体记忆的因变量特质,而功能主义则强调它的自变量身份。为了在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中找到两种范式的契合点,大多数学者在研究时往往采用过程分析法。
集体记忆实现的基础是集体认同。在哈布瓦赫的理论中,形成记忆的个体因素如语言、思维、逻辑都不会单独存在,而是特定生活场景下个体与他人互动产生的综合体。“人们通常正是在社会之中才获得了他们的记忆的。也正是在社会中,他们才能进行回忆、识别和对记忆加以定位”。
集体认同的一个作用是强化了集体记忆。集体认同可以看做是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框架,以强大的集体意识作为准则。人们生活在其中,个体的记忆会逐渐被群体同化,成为能够被触发的回忆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个体不同的记忆会由被反对到淡化,然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集体所认同的意识所同化,并且通过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形成集体稳定的文化意识形态。
集体认同的另一个作用是通过权力对集体记忆进行重建。现存社会秩序包含政治、经济等方面要素,其中的权力关系很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了集体认同,进而对集体记忆的场景影响和重建。在极权主义的社会下,统治者可以用权力制造恐惧来控制人民对事件的记忆。
集体记忆具有以下特点:
①社会性。它是被历史、文化、政治等外部力量“形塑”的产物,也是记忆主体能动性建构的结果。
②选择性。英国心理学家巴特莱特指出,记忆是依赖于周围的情境而对记忆内容有选择地加以重构。过去只有被选择,才能被感知和记忆,这也从另一方面解释了“集体失忆”的现象。
③系统性。哈布瓦赫指出,记忆只在唤起对它们回忆的心灵中联系在一起,因为一些记忆让另一些记忆得以重建。集体记忆其内在是彼此联系的,不是分散孤立的,在不同的群体中对于同一件事的记忆会有不同的联合方式或意义取向。
④集体记忆要作用于集体中的个体发挥效应。刘易斯·科瑟指出,集体记忆只是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才进行记忆。群体的记忆需要通过个体来实现,并在个体记忆之中体现自身。
从20世纪80年代始, 理论界开始对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予以关注。不同学者分别在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中运用社会记忆理论研究和解释发生在历史时空中或当下情境中的事件。综观众多的文献作品, 主要是以下两种视角出发来进行分析和论证的。
(1)功能主义的视角
保罗·康纳顿认为,群体记忆的保存和传播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作用。有学者甚至认为,离开社会记忆,将无法把握社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机制,无法真正理解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脚这一点本来就无可厚非, 在漫长的人类发展之河中,人们正是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历史积累得以传承文明,从原始社会的懵懂到封建社会的缓慢发展再到今日的日新月异,如果没有社会记忆在其中发挥作用是很难想象的。
涂尔干在对纪念仪式的分析中强调,记忆作为原始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 是形成和维持集体意识的重要基础。一项对集体记忆与族群认同关系的考察证实,集体记忆对加强族群成员的自我认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纳日碧力戈在田野调查中也发现, 思维观念和信仰仪式共存互生, 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 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操演,强化成员们的身份认同感, 保持着底层的沿续问。
记忆是实践的积累, 是有关过去的回忆, 是一个群体或者种族的传统和文化积淀。如何传承和保持这些渗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东西呢?“群体的记忆如何传播和保持, 会导致对社会记忆作为政治权力的一个方面, 或者作为社会记忆中无意识因素的一个方面加以关注,或者兼而有之。......研究这类问题,具有无可置疑的价值。” 哈氏认为人们有关过去的形象和有关过去的回忆性知识, 是在操演中传送和保持的。类似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的行为往往成为记忆传承的重要手段。仪式具有形式主义和操演作用两大特征,作为一种记忆手段, 纪念仪式明确地指涉原型人物和事件,并通过重复操演话语和姿态、手势来使人记忆过去。另外,为使仪式有效地发挥记忆作用,必须通过操演,而操演的基础是身体。蕴含意义深刻的集体记忆为人们所亲身经历,这些记忆在身体中积淀,人的身体实践是传承集体记忆的方式之一。保罗·康纳顿将身体实践划分为两种:体化实践(incorporating)和刻写实践(inscribing)。体化实践强调亲身参与,一个微笑,一个点头,都是为人所牢记的一种意义表达。身体语言、对文化特有姿势的记忆都是体化实践的例子。对于刻写实践,则是通过描述、记录等媒介工具捕捉和保存信息。
(2)建构主义的研究视角
记忆本身如何形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是被历史、文化、政治等外部力量“形塑”的产物,也是记忆主体“能动陛”的“建构”的结果。莫里斯·哈布瓦赫在其两部重要的著作《记忆的社会环境》和《论集体记忆》中明确提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人们头脑中的“过去”并不是客观实在的,而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与个人记忆的概念相区分,集体记忆是由群体或现代社会所共享、传承和建构的。个人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因为个人对过去的回忆是对过去经历的一种思考,而这种思考涉及个人的思想观念体系,这种思想观念体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生成的。另外,哈氏在《论集体记忆》中指出,对重要政治事件和社会事件的记忆是按照年龄,特别是年轻时的年龄而建构起来的。舒曼和斯科特也在题为“代与集体记忆”的研究中证实,青春期的记忆和成年早期的记忆比起人们后来经历中的记忆来说,具有更强烈、更普遍深入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集体记忆的建构不仅有关情境,有关时空,还跟群体的年龄有关。
综上所述,功能主义的视角和建构主义的视角其实代表了集体记忆研究的不同阶段,早期研究者可能更多地关注于集体记忆的社会功能和作用,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集体记忆是如何被建构的”这一问题。前者强调集体记忆的保存和传播,后者则突出集体记忆的变迁,二者实际上是任何一种集体记忆研究都必须考虑的两个方面,它们同时存在,互不矛盾,呈现出集体记忆研究的两种不同的角度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