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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福利基金是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从成本提取或按一定比例从结余中分配转入的,用于单位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建设、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集体福利基金按提成工资50%计算提取。
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具体使用范围一般为: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支出,职工食堂补助,职工公费医疗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出,补充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按照国家及研究所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1.支付企业单位发放的书报费;
2.支付企业单位发放的洗理费;
3.职工子女统筹医药费超支补贴;
4.企业单位职工生活困难补贴;
5.购买及修建企业单位集体福利设施;
6.对企业单位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等添置教具、玩具的少额补助和工会活动的资助;
7.由于企业单位职工的修养费用(不含院人事部门组织的);
8.由于企业单位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的开支;
9.各省、市、自治区文件规定,可由集体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
10.今后国家或院文件规定,可由集体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