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内竞争(competition in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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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竞争也称行业内竞争,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争夺市场占有率的活动。
部门内竞争是指部门内不同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其竞争的内容主要是: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即扩大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获得和掌握足够的要素市场;在本企业的产品市场不能扩大和获得要素的条件也难以改变的情况下,企业努力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改善经营管理,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部门内竞争的结果是降低同类产品的成本,通过部门内各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使整个部门经济效率的提高。
生产同类商品的同行企业,一方面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同,都想获取超额利润,另方面由于各自的生产规模,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等主客观条件的不同,从而使商品的个别价值量也就不同。但是,商品交换总是要按照社会价值量进行的,生产条件好的企业因为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获利较多,甚至获得超额利润。生产条件差的企业则处于不利地位,获利很少,或者无利可得,甚至亏本。在同类商品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同行间的优胜劣败、优存劣汰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1. 积极作用。能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加花色品种,加强企业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等,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我国自行车行业之间的竞争就促使了自行车生产的发展。三大老名牌之一的“凤凰”自行车,在全国质量评比中连续六次被评为第一名,先后获国家银质奖和上海市优质产品奖等称号,并销往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伹在供过于求的同行卖方竞争之中,特别是在新秀“金狮”自行车等挑战之下,丝毫不敢躺在成绩簿上停止不前。他们不仅改进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老产品的质量,更是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如根据青年人的需要,增添了红、紫、蓝,绿等各种彩车;根据妇女的需要,增加了女式车、轻便车;根据锻炼身体的需要,增加了健身车、运动车等。
2. 消极作用。同行竞争会引起技术保密倾向,一些企业为了能稳定的获取高额利润、往往对新技术,新工艺、新发明、新产品等千方百计地保密,不让同行掌握细节,了解关键。这样,也就不利于新技术的及时推广和运用,从而延缓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