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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托管经营又称分割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经由委托方认可后,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一部分代表委托方行使其法人财权,实施托管经营的形式。
部分托管经营的受托者不能充当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定代表人,但它可以在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资格体系下从事法人财产权的产权经营活动,其委托方及被托方必须对其支持,并保护其合法的权益;也可以独立于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体系之外从事法人财产所有权的产权经营活动,具体形式应由委托、受托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在实践中,大型企业可以对其下属的分厂或车间、小型企业可以对其生产车间或生产线划整为零,单独授权,实行托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