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托管经营是受托方经由委托方委托认可后,对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某个项目、某项业务、某项工作代表委托方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的形式,专项托管与部分托管一样不能充当被托企业或资产的代表法人,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在被托企业或资产的法人体系下从事独立的托管经营活动。这里所指专项内容包括产品的设计、生产的组织、不产品的销售、企业形象设计、技术改造以及人员、资金、财产、债权、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