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运包裹保险(Parcel Pos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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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运包裹保险是承保邮包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邮包保险条款》的规定,邮包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由于邮包运输可能通过海、陆、空3种运输方式,因此保险责任也兼顾了海、陆、空3种运输工具的情况。
1.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的承包责任范围是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流冰、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 邮包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邮包的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包括邮包限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邮包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还包括海运途中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除承担上述邮包险的全部责任外,还对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险的除外责任基本相同。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期限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陆上、航空、邮包运输货物,除上述种种基本险别外,还可加保战争险和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
在办理国际邮包运输时,应当正确选用邮包的保价与保险。凡经过保价的邮包,一旦在途中遗失或损坏,即可向邮政机构按保价金额取得补偿。因此,对寄往办理保价业务的国家,可予保价。鉴于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办保价业务,或有关邮政机构对保价邮包损失赔偿限制过严,或保价限额低于邮包实际价值,则可采取保险,也可采取既保险、又保价的做法。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凡进行保价的邮包,可享受保险费减半收费的优待。我国通过邮包运输进口的货物,按邮包运输进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