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赔外汇

目录

  • 1 什么是退赔外汇[1]
  • 2 退赔外汇的业务处理[2]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退赔外汇

  退赔外汇是指出口单位收到全部或部分出口货款后由于退货、损坏、短装、产品质量不合格、终止合同及有关的贸易诉讼等原因,依双方协议由出口单位损失、退还或者赔偿进口商的货款而需汇出的外汇

退赔外汇的业务处理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核销单

  5.出口货物报关单;

  6.核销专用联;

  7.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

  4.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5.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

  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外,还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说明该笔收汇解付时间、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及该笔收汇是否已结汇的书面证明。

参考文献

  1. 阙细春 王燕萍主编.外贸单证实务.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09.
  2. 王秀荣 周杰 王文清主编.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实务与政策解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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