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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集中是指商业银行贷款集中于某一个行业、地区、客户的贷款类型。
它一方面使得银行可以集中资金投向回报率较高的行业或企业,从而有利于逐步优化银行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回报率;另一方面贷款资金过度集中于某些行业将累积风险,不利于分散风险。
贷款集中的一个重要限制性指标是银行对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净资本的比例,即贷款集中度,监管层明确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最大10家客户贷款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15%。
一是贷“大”。即贷款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这“三大”集中。
二是贷“长”。就是投放贷款的期限加长。在流动资金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2个月以内)是下降的,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3年)是增加的。贷款期限变长了,这样就隐藏了贷款的短期风险,将风险暴露的时间延长。
三是贷“上”。就是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很多信贷资金贷到上市公司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反而促使一部分资金无可奈何地流入股市。资金离开生产领域,没有带来新的价值。其中准上市公司尤其具有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