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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产投资是指以人民币或外币对企业进行投资。以人民币进行投资,不存在计价问题,应以实际收到和存入开户银行的时间和金额确定记账。以外币进行投资,应以外币实际投入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合同约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本位币入账。
(一)投资人是否已将货币投资汇入企业的开户银行,如果用企业以外的名义汇入,或汇入企业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不能视作投资,汇入的数额与投资者认缴的投资额是否一致等。
(二)货币资金投入清单是否与经批准的设立合同、章程等规定相一致;
(三)汇入款项的收款单位是否为被审验单位,缴款单位是否为投资者,货币币种是否符合设立合同、协议要求,汇付款项的用途是否明确为“投资款”,银行回单是否加盖收讫章或转讫章?
(四)实收资本,银行存款等会计记录是否完整、正确,是否以收到和存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有关帐目的入帐依据,会计记录与银行对帐单的收款日期、金额是否核对相符,必要时可向银行涵证。
(五)外商投资是否以外币出资,出资的币种若与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币种、记帐本位币币种不一致时,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外商若以从中国境内向其他企业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应取得该企业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文、认可证明。
(六)公司企业设立时的货币资产投资,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股东名册所记载的各股东出资额是否与其实际缴入被审验单位开设的银行帐户数额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