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所谓“货币目标公布制”,是指中央银行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公众公布下一年度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作为下一年度中央银行货币供应的准绳。自1974年起,前西德中央银行一直实行这种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弗莱堡学派认为,实行货币目标公布制,尤其是严格地按公布的控制指标供应货币,是稳定货币,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
货币目标公布制的好处在于:
第一,可以表明中央银行防止通货膨胀的坚定决心;
第二,提前公布既定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可以消除雇主和工会对通货膨胀的不当预期,有效地防止工资——物价追逐所引起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同时还能减少劳资双方因对物价上涨不同预期引起的摩擦和争执,有利于巩固社会伙伴关系。如果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目标公布制中,能够加强与雇主、工会的沟通,还可以加深彼此的理解和合作;
第四,为各经济单位安排下一年度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
第五,把中央银行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