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价值增值权(account value added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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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增值权是指直接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很适合于非上市公司。账面价值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此模式的特色是:它可以有效避免股票市场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干扰;由于账面价值增值权不能流通、转让或继承,员工离开企业将失去其权益,因而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具体操作也方便、快捷。
账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对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仅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这种激励方式使业绩和管理水平直接挂钩,让管理者专注于每股净资产的增长,也就是市值的稳步增长。但另一方面来说,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幅度有限,没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难以产生较大的激励作用;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且股价比较稳定的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
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股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作为经营者长期激励性报酬的形式,账面价值股票的最大特点是用股票的账面价值来衡量其价值,这就避免了证券市场的反复无常,股票的市场价格常常由不可控因素决定不断波动的特点。显然,对于非上市公司,账面价值股票作为经营者长期激励性报酬是可以操作的。不过,西方一些大公司也有采用账面价值来向经营者发放报酬的。比如,被康柏公司兼并的DEC公司、美国的花旗银行都是提供账面价值股票给经营者作为报酬。在具体操作中,使用账面价值股票的方式可以和股票期权的做法结合起来。当经营者得到公司股票时,其购买价格可以由股票当时的账面价值来决定,而不是根据市场价格;以后,当公司回购此种股票时,也是以当时的账面价值作为股票的回购价格。这样,当公司回购账面价值股票时,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其他有价证券,经营者都可以得到两个账面价值之差作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