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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表核对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通过检查账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发现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账表核对主要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总分类账的期末余额相符。
(2)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明细分类账的期末余额相符。
(3)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明细分类账的发生额相符。
进行账表核对时,查账人员必须熟识账与表中的项目或内容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勾稽关系。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如果不了解这些关系,查账人员是无法从查账中发现问题的。
账表核对的重点是对账、表所反映的金额进行核对,通过账表核对,可以发现或查证账表不符或虽相符却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错弊。
如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将来自会计账簿中的某个或某些数字填错,造成账表不符。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则造成了资产与负债权益总额不等,一般编表人员就会以此为线索进行账表核对,查出错误。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利润表的编制过程中,则会导致利润额的虚增虚减,但不会像在资产负债表中那样出现不平衡,所以在查证中一般不易发现疑点。因此,有些公司为了欺骗上级或主管部门,多报或少报利润额,往往在编制利润表时,多写或少写某个或某些数字。此类问题通过账表核对即可以查证出来,但是不易引起注意。所以,查证人员审阅、调查有关会计资料或有关情况时,应注意寻找被查单位有无账表不符的疑点。有时账表虽然是相符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某单位为了调高或调低利润,便在计算销售成本上做文章。为了提高或压低销售成本,故意虚增虚减库存商品。为了达到调节库存商品的目的,在账上虚设待处理财产损益,并据此填制资产负债表中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账表是相符了,但该项目或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虚假的,因此在进行查证时应通过账证、证证、账表三者之间的核对发现并查证问题。
进行账表核对,必须熟悉账与表中的哪些项目或内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对应勾稽关系。
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又如,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库存商品应根据其采用进价核算制还是售价核算制来决定账表中相应项目有怎样的对应关系。如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商品”科目就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如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商品”科目之间就有着间接的对应关系,即“库存商品”余额减去“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后的差额应为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科目的金额。类似这种情况,在账表对应关系中还有很多。因此在进行账表核对时,应根据账表项目的不同内容,确定其存在怎样的对应关系,由此来决定核对工作应当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