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失真

财务信息失真(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tortion)

目录

  • 1 什么是财务信息失真
  • 2 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1]
  • 3 财务信息失真的动因分析[2]
  • 4 财务信息失真对价值评估的影响及防范措施[2]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财务信息失真

  财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大致能反映真实经营情况,并在一定程度的范围内有所偏差的现象。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在符合与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大前提下,对现行制度所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利用。

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

  目前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以老的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企业资产不实,存在潜亏隐患,比如机械行业中,已淘汰产品,仍然占用产成品库存,待处理资产损失过大没有核销,应收帐款中呆死帐没有反映,企业没有足额计提折旧等。在国有改制企业中则往往存在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特别大,但实际已是呆死帐的情况。

  二是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企业为了避税,隐瞒产品销售收入,加大生产成本的现象,这种情况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领域表现的特别突出。

  三是私营企业中,财务人员受命于企业老板,违反纪律乱下帐。

  四是部分企业恶意做假帐

财务信息失真的动因分析

  1.财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

  财务信息生产者(包括财务人员、企业经营者及其他可以对财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财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财务信息的内在动因。

  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获得投资者债权人的信任,获取资金贷款税金减免等经济利益。二是个人利益,企业经营者通过影响财务人员工作,制造虚假财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

  财务人员作为财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经营者的领导,按经营者的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

  在企业中,与财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财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2.财务信息失真的外部动因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受利益影响,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财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据对财务信息失真的统计,大部分不实表现在收入虚增、折旧计提、费用摊销、各项准备金计提等方面。

  同时,迫于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的压力,企业也会粉饰财务信息来迎合外界的需要。按照我国会计法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财务人员,把企业财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财务信息的产生过程,客观上为企业财务人员制造虚假财务信息提供了渠道。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相应的利益,可以充分利用对会计部门控制,有针对性地生产虚假财务信息。

  3.财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根源

  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是财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根源。

  在企业经营者、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构成的财务关系中,经营者和投资者之间、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代理人之间利益不一致,导致经营者为了某种利益而出现调整财务信息的状况,引起财务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

  财务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在经营者和投资者构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双方所处的地位和优势不同,代理人掌握而委托人不掌握的财务信息,称为不对称信息

  财务信息的不对称性主要表现在企业财务信息的失真和虚假,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对外发布不实的信息来欺骗投资者。例如: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重大事项的披露不及时等,投资者由于采用了这些信息,产生错误的决策导致的损失。

  (1)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引起财务信息失真

  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人,都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他们的效用目标通常是不一致的。代理人除了寻求以货币衡量的物质报酬以外,还致力于一些非物质性的因素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如增加闲暇时间,追求在职消费等。而委托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是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致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即一方追求效用最大化会损害另一方效用最大化,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效用(包括经营业绩和报酬),会采取措施影响财务信息,甚至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因而,委托代理双方的效用函数不一致是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

  (2)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由于委托双方对相关信息占有的不对称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严重降低市场运行效率逆向选择是委托代理双方在交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问题。企业经营者知道自己的态度能力,并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企业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过程,只是通过经营者提供的财务信息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所有者不能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获利能力、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出可靠的判断,只能按照企业业绩选择经营者。

  由于兼并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企业经营者为了避免企业被兼并以及被所有者解雇,必然利用信息优势寻机粉饰财务报表,达到夸大经营业绩的目的。引起企业的平均业绩上浮,财务信息质量下降,导致劣质财务信息驱逐优质财务信息,造成财务信息失真,财务信息平均质量下降。

  道德风险是委托代理双方在交易达成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经营者知道自己的努力程度以及是否为所有者的利益谋划和决策;所有者却不知道。因此,交易达成后,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经营者就会利用自身占有的信息优势进行内部控制,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增加自己效用,并做出对所有者及外部信息使用者不利的行为,这同样会引起财务信息失真情况的发生。

财务信息失真对价值评估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企业价值评估必须依靠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才能进行。由于财务信息失真,必然导致评估结果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财务信息失真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财务信息失真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评估指标受财务信息影响

  目前我们采用的评估方法,尤其是利用收益预测的评估模型,对财务信息的依赖性非常强。

  即使是整体现金流量预测模型,不论是Rappaport预测模型,还是自由整体现金流量的直接法,都是以销售收入或者净利润为基础。而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利用,对经过人为因素凋节之后的有关指标进行评估参数的预测,会使预测结果失真最终影响企业价值和评估结果。

  (2)会计政策的选择对评估的影响

  由于会计政策在某些方面具有可选择性,例如折旧方法存货的发出和计价方法等,客观上为利润调节提供了便利。如果完全依靠企业损益表提供的数据进行评估,可能会使评估结果失真。

  (3)对评估参数选择的影响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往往需要对评估参数进行选择和预测,例如:利用加和法进行评估时,需要对单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例如对建筑物的评估,可能会考虑建筑物的重置成本、成新率等参数,而这些参数的选取往往会依靠企业的历史财务信息,如果财务信息失真,可能会对评估参数的选择产生误导。

  2.财务信息失真的防范

  财务信息失真是一个社会现象,即使在会计监管非常严格的美国,也同样发生了像安然世界通讯公司等虚增巨额利润的案件。因此,财务信息失真是一种社会现象,要防止财务信息失真,只有依靠财务创新、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和加强监管来完成。

  (1)依靠财务创新

  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实现主要依靠会计管理体制上的革新和保证,要建立一套既隶属于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组织系统,又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的董事会联系的会计组织机构,也就是应该实现企业财务人员的双重“共管制”。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就是会计管理体制革新的一个明显例子,但会计委派制使企业财务人员与被其核算和监督的会计主体的关系脱离程度太大,不便于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生成和提供,但这毕竟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些大中型企业的二级或三级单位的财务人员,甚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人员都可以由总部派出,使二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能站在总部的立场上对二级单位进行核算和监督,这不但有可能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对二级单位的会计监控,还有可能均衡整个企业财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因为派出财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由总部根据会计工作量和财务信息质量确定,可以避免因二级单位经济效益的差距导致财务人员报酬出现差异。

  (2)建立财务信息质量保障机制

  防止财务信息失真还需要建立和健全一套系统的财务信息质量保障机制。首先,财务信息的结果不能与财务人员的职业收人相联系,财务人员并不会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就减少会计工作量,也不会因为企业盈利导致会计工作量急剧上升。会计作为一项社会经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专业工作,它的工作量的衡量应该大致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财务人员收入应该与劳动力市场的相关人力资源价格相称,并与其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相连,具体财务人员的薪酬和激励的确定应该由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共同确定。企业财务人员的薪酬和激励与财务信息质量联系的越密切,受股东的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就越大,就越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就越能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能。

  (3)建立激励模型

  解决道德风险的主要途径是消除风险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不合作,使两者达成非合作下的均衡。让双方在不完全信息下达成利益一致的合作,使双方都能够尽全力为企业工作,在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经营者和股东(投资者)获得最大的回报。

  但是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最大分歧在于,投资者希望经营者努力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企业价值最大,从而出售股份获得高额

  回报,减少投资风险。为了达到此目的,投资者会采取积极措施,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同时,根据对经营者的了解,在经营者努力工作时,增加对经营者的信任,减少约束机制;否则增加约束条件。我们统一概括为投资者对经营者的”信任”或“不信任”。

  经营者希望增加闲暇时间、获取最大薪金收入和持续经营企业。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经营者在一定程度上会欺骗投资者,其中最主要的做法就是通过权力影响财务报表,加大财务信息的不完全性,使投资者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主要表现在:通过修改会计政策而调节利润,通过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格,利用职权增加个人效用等,我们统一概括为经营者“偷懒”,否则就是“努力”。

  因此,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矛盾,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国家经贸委青年理论研究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编著.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实践、政策、借鉴[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 2.0 2.1 李延喜著.动态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0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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