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市场(Security exchange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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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销售证券的收入属于出售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属于发行该证券的公司。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证券交易市场有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形式。
1、场内交易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令规定的证券上市买卖,投资者则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
证券交易所不仅是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而且为投资者提供多种服务,交易所随时向投资者提供关于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情况,如成交价格和数量等;提供发行证券企业公布的财务情况,供投资者参考。交易所制定各种规则,对参加交易的经纪人和自营商进行严格管理,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交易所还要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和设施,以保证正常交易活动持续、高效地进行。
2、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也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进行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市场中的证券商兼具证券自营商和代理商的双重身份。作为自营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证券卖给顾客或者买进顾客的证券,赚取买卖价差;作为代理商,又可以客户代理人的身份向别的自营商买进卖出证券。近年来,国外一些场外交易市场发生很大变化,它们大量采用先进的电子化交易技术,使市场覆盖面更加广阔,市场效率有很大提高。这方面,以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为典型代表。
1、证券交易场所以证券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它主要是证券持有人以及准备购买证券的货币持有人。此外,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中介机构也是证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但其职责在于辅助投资者进行和完成交易,而不是证券交易活动的独立参加者。作为例外情况,证券中介机构也可能会充当投资者。
2、证券交易市场主要采取有形市场形式,也存在少数无形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典型的有形市场,它有固定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如柜台交易市场,往往采用分散交易的形式,但一般也要借助证券公司柜台和交易网络才能完成,故也属于广义的有形市场。依照证券交易市场的组成及存在形式,又可将证券交易市场再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3、证券交易市场与证券发行市场相互依赖。
证券交易市场对证券发行市场的依赖性,首先是因为证券交易市场以已发行证券为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已发行在外的证券,而不是尚未发行的证券。在这个意义上,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交易市场的前提。另一方面,我国目前股票公开发行多数借助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采取“网上发行方式”,这使得证券发行市场对证券交易市场也存在依赖。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关系异常复杂,无论是所发行证券的种类、价格、数量及规模等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证券交易市场情况。我国《证券法》允许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协商定价,导致发行市场价格与交易市场价格的逐渐接轨,两个市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可以说,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之间是互动作用。
一是为证券持有者提供将证券变现的场所;
二是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的机会。该市场由交易所开设的证券交易所市场和由证券公司开设的场外交易市场构成。各类有价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顺利流通,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实现货币资本与证券资本的相互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