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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认贷是指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房,再买房的话算二套房;借款人家庭当前名下无房,但是曾经有过房贷记录,再买房也算二套房。
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认房又认贷,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1、对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认房认贷”均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进行认定。
2、对借款人家庭的住房套数,按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借款人购房与缴存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证明为准。
3、对借款人家庭的购房申贷次数,按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次数(包括已提前还清的)进行认定。以借款人购房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