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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信托是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一种机制与过程,艺术品信托与别的信托产品最大的区别是除了财富,它还有审美愉悦与经验的积淀。
一般来说,艺术品信托有两层含义:一是艺术品作为资产成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一种重要资产配置,这样,金融机构就可以通过基金份额向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并将资金配置到中国艺术品市场,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然后通过专业运作,使没有艺术品投资专业经验和精力的投资者,可以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中收益。二是艺术品作为金融资产成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及资产定价的一种标的,具体说就是艺术品拥有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资信评级获得资金。由此可见,艺术品信托是将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一种机制与平台,它让不拥有艺术品的投资者也能获得艺术品升值的收益,让艺术品拥有者轻松将艺术品资产转化为现金流。
依法行事
依据现行法律经营信托产品。产品的设计、文本制作、市场推广、风险控制、产品认购、合同签订、利益分配等所有环节都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如《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该条明确了信托必须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这是信托受托人的行为准则,不得偏离这个方向。
《信托法》第五条规定:“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条告示我们,信托必须体现法治原则,在追求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信托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该条要求信托财产权利人提供的信托财产必须是具有合法权属关系的财产,受托人必须审查信托财产的合法性。任何非法财产或禁止流通的财产都不得作为信托财产。还有《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都是信托活动应当遵守的法律。
重视并提高法律意识
无论是信托产品的经营者还是投资者,或受益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都必须首先树立法律意识,并一以贯之。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现代法治几乎涵盖所有领域,没有法制意识意味着盲目,意味着意外着风险的不可控。
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必然奉行法律权威,所有行为基于法律,终于法律,我们必须毫无条件的服从法律,唯有服从法律才能使交易公平、有序,利益得以保障。
对法律的自觉遵守
法律不仅是规范我们行为的强制力,还应当成为我们内在的自觉力量,唯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维护法律的尊严,减少纷争,有利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