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消费(Autonomous Consu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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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消费是指以消费者主权为主导,社会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利,消费决策由消费者根据个人喜好和收入预算,由个人或集体协商制定,消费过程的变化能够反映消费者的意愿,消费行为以个人的理性行为为基础,消费方式遵循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原则。
其一, 它是一种主动的消费。这一情况有些类似舍尔霍恩所说的积极的消费。也就是说, 这种消费并非完全不接受外部刺激(例如企业通过媒体塑造的消费先驱的刺激) , 但是, 它却不屈从于外部刺激, 而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的精神能量注入外部刺激之中, 并且从被动的刺激之中寻求主动的满足。
其二, 它是一种持久的消费。自主消费作为一种主动的消费, 属于深思熟虑的结果, 所以, 它能给消费者带来深刻持久的快乐。这种消费虽然也包含了物质性消费, 但是, 精神性消费却是它的更好追求, 即使是物质性消费, 它在很多情况下“得到的满足是非物质的, 它虽然借助了物质产品, 但绝非纯粹由物质产品所带来”。“积极消费并不意味着一定得做成些或带来些什么(比如聆听音乐就是如此) 有许多事例表明, 内在力的发挥只需要极少量的物质产品, 过分的物质刺激反而会抑制它。”严格地说, 只有主动的消费才能带来真正的满足。
其三, 它是一种自我负责的消费。也就是说, 这种消费的目的不是去追寻别人(他人) , 而是立足于自己的个性, 面对外在的刺激, 根据自己真实的实用需要和审美需要进行合乎理性的选择, 以求通过消费获得深刻持久的快乐。其实, 既然自主消费是一种自我选择的消费, 那么, 它就不能不是一种自我负责的消费。自我选择和自我负责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尤其重要的是,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自我负责, 与对于他人和环境的负责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对此, 舍尔霍恩认为: “对自然和社会环境负责,它不仅包含了对自己的负责, 而且甚至是对自己负责的前提。没有独立自主, 没有对人在以前关系中的被接受程度的体验, 就不可能对消费和危害环境的现象产生移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