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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互换是指以股票指数产生的收益与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或其他的股票指数产生的收益进行交换,为基金经理和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转化资产的方法。可以用股权互换把债券投资转换为股票投资,或者把本国的股票投资转换为外国的股票投资,以避免外汇管制、税收等问题。
在股权互换中,投资者以某种市场指数的形式得到收入,以LIBOR(或固定利率或其他市场指数)向互换交易商进行支付。这种交易形式最初是用来解决跨国投资中的问题的。例如,一个美国的投资管理人员想将投资组合中的30%投资于中国市场,他就会以相当于投资组合价值的30%的本金向互换交易商支付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收益,互换交易商则向他支付诸如上证指数的收益。
股权互换也是进入新兴市场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这一结构使得投资者节约了佣金、印花税、清算费用和差价。对于那些由于法律或法规的原因无法直接进入某个市场进行投资而又想在该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而言,这种互换形式尤其有用。
股权互换有许多种结构形式。名义的本金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变化的。通过安排,协议的双方都可以吸收或规避货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