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收人审计(Audit of Revenue from Penalty and Confis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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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审计是对国家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收缴的罚没财物和追回的赃款、赃物的财务管理和缴入国库的审核检查。罚没财物是国家政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管理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必要手段。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打击和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罚没财物的审计,以达到监督国家执法机关严肃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执法机关的尊严和声誉,增强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法纪观念,加强罚没款物和追回赃款、赃物财务管理的目的。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财政机关是否存在同意或默许执法单位将征收的罚没收入坐支留用的情况。国家规定,罚没收入应一律上交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提成、截留、坐支和挪用。应审查执法单位是否将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财政,并查明不上交的原因。
(2)审查财政机关对罚没收入的管理情况。国家规定,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执法机关收取的罚没收入要全部上缴财政,因为其所需要增加的补助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支出预算拨付,不准按比例退库、提成。应审查财政机关是否将罚没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按比例从罚没收入中退库拨付办案经费的情况。
(3)审查罚没收入入库情况,有无将罚没收入挂在堑存帐上或转预算外、转作周转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