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Internet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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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中,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专有的排他的支配权。由数字信息网络发展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L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IE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四是资源庞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网络知识产权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由互联网当中的知识而组成;第二部分是由其他一些知识产权所组成。网络知识产权当中不仅有传统知识产权的含义外,还包括计算机数据库、云计算、局域网络、多媒体产品等一些互联网知识产品。可以说传统知识产权的概念已经在网络的环境下扩大了很多。从网络知识产权的本质来看,也是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但是其中的一些需要保护的内容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法当中是不存在的。由于网络环境当中的使用、传统、产生都与传统知识有所不同,从而就造成了网络知识产权的特殊性。
网络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征,这是与传统知识产权相区别开来的。网络知识产权主要有五个基本特征:
一是网络化的知识产权,这是网络知识产权区别与传统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征。
二是网络上信息种类多得数不清,信息量也大的惊人,这是因为网络采取数字化,不需要实物作为存储信息的载体。
三是信息量人,种类繁多,每天的IE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网络上的信息更新及时,刷新很快,这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免去了印刷成本,这样能有利于网络上知识产权信息成果的快速更新。网络上资源信息量大,由于导致信息量大的多如牛毛。
四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网上下载上传的不能受地区限制,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 卜传和下载信息。
五是没有稳定划一的组织机构,组织懒散,这也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造成了收集证据难的困难因为网络信息资源的这些特征,所以就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与传统知识产权完全不同的特点。
(一)侵犯知识著作权知识
在互联网当中从产生到传播到最后的使用其形式都是无形的数据代码,并且传统知识也可以经过网络转化成为网络知识,从而在互联网当中传播使用。然而,互联网在给知识传播与使用提供了便利通道的同时,也可以给知识侵权行为创建了平台。
1.使用网络手段侵权传统知识作品。传统知识产权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享有法律的保护,使用者没有经过网络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同意,是不能将该所有人的知识产品放入到网络当中。
2.把网络知识拿到传统环境当中使用。网络当中的知识非常的多,很多媒体、网络工作者都喜欢在网络当中交换知识,正是由于这种特性,侵权行为在所难免,一些商家没有经过网络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就擅自拿别人的知识成果为自己谋利。
3.网络作品之间的山寨之争。网络作品之间的争论主要是由网页制作、页面文本链接、网络使用形式等一些网络基础元件组成 网页也是网络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网页的制作方是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国内的网络大多数都会出现山寨的情况,这种网络山寨行为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用,还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网民。
(二)商标权与域名之间的纷争
域名是网络当中的IP地址,通俗来说就是门牌号,Ip地址是访问网络的基础要素。在网络环境当中,域名与商标权之间的纷争主要有:随便使用他人正在使用的域名在进行域名注册;使用恶劣的网络手段抢占域名注册;拿别人的商标来进行使用,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设计的与他人一样;在自己的网络页面当中添加一些其他的连接,混淆计算机用户的思维;甚至是出现将自己的商标代码放置在他人的原始数据代码当中。
(三)信息数据库的保护
网络是由无数条的信.息高速公路所组成的,信.息数据库则是信息高速公路当中的基础要素。数据库是指将各种信息以数据代码的形式放入到数据库当中储存,要使用的时候再在数据库当中提取出来,通过网络传递给计算机用户。由于很多的数据库都是公用的,当中的网络侵权行为多不胜数,给网络侵权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从性质方面来看,网络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又具有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不同的内容。网络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产权相比是有很大不同的,这主要是由于它们在网络资源上、形成背景上的差异所造成的。
网络知识产权同时具备了网络技术与知识产权两种特征,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网络知识产权的特点是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 和时效性等特点。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现状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较而言,网络知识产权更突出的是知识产权的存在、使用环境为计算机网络环境。网络知识产权是曲于科技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其具有传统知识产权的特性,如无形性、专有性等,但是由于其产生的环境的特殊,又具有自身的特点,例如网络知识产权和传统的知识产权的相比更具无形性。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将知识产权的成果用某种物质作为载体。网络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都通过数字化形式储存在计算机中并经过网络进行传播,不一定是某种实在的物质载体,知识产权在网络中的载体也可以是无形虚拟的,因此网络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更明显;
网络知识产权的共享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关系更突出;传统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如专利、注册商标这些,享有占有、实施、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经权利人许可(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占有和使用。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对所有用户都开放的,网络用户只需登入互联网就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他们想要的许多信息。
网络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更淡薄等。传统的知识产权地域性强,知识产权权利的产生、使用以及侵权认定都要依据本国的法律。在网络环境中,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进行,因此网络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产权相比的地域性被削弱。
网络知识产权时间性的缩短。传统的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才有效,逾期就不再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