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统筹退休金是指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交给社会统筹部门统一支付退休职工退休费的一项资金。实行这一办法后,不论有无退休职工,也不论退休职工多少,均应按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统筹退休金,并按时上交,从此,企业不再支付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建立统筹退休金制度,为解决企业间由于退休人员的多少不同造成负担不均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它的实施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1991年商业部、财政部发布的《供销合作社会计制度》对“统筹退休金”科目规定为:
(1)实行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金制度提取和形成的合同养老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合同工养老金,从盈余中提取的部分,提取时,借(减)记“待分配盈余”科目,贷(增)记本科目;在税前提取的部分,借(增)记“其他支出”科目,贷(增)记本科目;合同工个人交来的部分,借(增)记“现金”科目,贷(增)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退休职工统筹退休金和合同工养老金分别设置明细帐。
统筹退休金分企业负担和职工个人(指在职职工)负担两部分。在职职工负担部分,每月发工资时,按规定比例直接从职资中扣交(即工资核算代扣款项中的退休金);企业负担部分,则由企业按月提取上交,计人管理费用,其会计分录是: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其他应交款”账户。
企业负担统筹退休金的计算公式是:
应提统筹退休金:工资总额×提取率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
提取率,是指企业与社会统筹部门签订合同所规定的提取率。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统筹退休金做会计分录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
上交统筹退休金(包括职工个人负担部分)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退休基金
贷:银行存款
统筹退休金的内容包括:
②实行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金制度后,按规定提取和形成的合同工养老金。
③按规定提取的退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停薪留职人员的退休保证金。
统筹退休金的提取,是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乘以规定的比例计算求得的。
例:某县企业月职工工资额为8000元,统筹退休金的提取比例是职工工资额的40%。计算该企业的月统筹退休金额。
每月该企业提取统筹退休金额=8000×40%=3200(元)
由退休金统筹单位在统筹范围内,根据上年实际支付的各项退休费用总额与年末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总额,换算成一个比例,作为统筹退休金率,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通知所有参加统筹的单位,按照批准的统筹退休金率乘以本单位年末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总额,在“其它支出'或以营业外支出”项下提取退休金。提取后的交拨办法有两种,
1.全额缴拨法:企业将本单位提取的退休金如数全额上交统筹单位。本单位需要领取的退休费用,由统筹单位如数拨给,各清各帐。
2.差额缴拨法:企业按照统筹退休金率提取的退休金,比本单位实际需要开支退休费用的多余部分上交统筹单位,不足部分由统筹单位专项拨付,互相抵帐。统筹单位掌握的退休金,当年结余应当抵充下年的提取数,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可在下年度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