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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即使纳税人劳动时间相同,但由于能力的差异,取得的所得或收益也不尽相同。米尔利斯研究了所得存在差异情况下的最适累进税问题,被称为米尔利斯模型。
米尔利斯模型得出的重要结论主要是:
2、拥有最高所得的个人适用的边际税率应该为0;
3、如果有最低工资的个人是按最优条件工作的,则他面临的边际税率应该为0。
米尔利斯模型可以理解如下:假设劳动供给是外生的,即劳动供给不受所得税影响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自由选择所得税函数,将一定数量的总所得在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进行分配。由于所得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将所得从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转移的分配,使低收入者效用的增加超过高收人者效用的减少,结果社会总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因此,最适所得税应该实现所有人收入的平均化。在劳动供给不受所得税影响条件下,实现完全平等的最适边际税率应该等于1。
这一结论的重要性也许不在于告诉政府应该通过削减所得税表中最高所得部分的税率,以减少对最高收入者的作用;其重要性更在于它表明最优税收函数不可能是累进性的,这就促使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利用累进所得税制来实现再分配的观念。也许说,要使得关注低收入者的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未必需要通过对高收入者课重税才能实现,事实上,让高收入承担过重的税负,其结果可能反而使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下降。
由于米尔利斯的非线性模型在分析上十分复杂,其结论也只是提供给我们关于政策讨论的指导性原则。为了得到最优税收结构的更详细情况,有必要考察数值方面的分析。米尔利斯根据他所建立的模型,计算出完整的最优所得税率表。从结果看,高所得的边际税率的确变得很低,但并未达到0,同时低所得的平均税率均为负,从而低收入者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补助。
但问题在于:劳动供给不可能不受所得税制的影响。征收所得税以后将对劳动供给直接产生影响。为了将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所得税应该累进的程度为多少才最合适?从理论上说,边际税率应该小于1。具体的边际税率究竟为多少,理论研究的结果还比较缺乏。对此得出过较为明确结论的是供应学派的理论。